福建省高校22个本专科专业将不再增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10/10 10:36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叶琦 本报讯 省教育厅昨日通知称,我省将首次对高校专业结构进行调整,22个本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再增设。通知还特别指出,今后年度增设专业数不得超过5个。 原则上不再增设的专业有本科专业16个,具体为:社会工作、社会学、财政学、金
通知还强调,高职教育类专业限于规定的学校中设置;医学类、公安类等专科专业为国家控制专业,省教育厅也将严格控制。 根据通知,今后我省高校成人教育、独立学院增设专业将更加严格规范。成人教育本科专业,须在教育部公布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目录》内,并已有两届以上该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才能申请增设;目录外本科专业,须经省高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教育部审批才能申请。高职高专院校申请增设函授、夜大学专科专业,必须有一届以上该专业普通专科毕业生;申请设置在我国高校尚无布点的目录外专业,需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专家论证或召开听证会并提交论证报告。独立学院增设、调整本科专业,一律以独立学院为单位独立申报。申请新增专业须经举办独立学院申请者组织的专业设置委员会论证评议通过。 通知还要求,在调整专业结构方面,本科高校要有计划、有选择地加强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新技术专业人才、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面向地方经济建设的应用性人才;独立学院要加快培养各类工程技术型和应用型人才;高职高专院校要重点支持、优先发展面向地方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的应用型学科专业;允许民办高职高专院校灵活设置专业,加快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和技艺型人才。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