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致广大成考生的公开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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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10/11 10:34 《北京考试报》 | |||||||||
各位考生,欢迎您参加2006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是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试题答案和评分参考的国家级考试。二十多年来,数以百万计的莘莘学子通过成人高考满足了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为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近年来受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中也存在不和谐的声音。考试违纪、舞弊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干扰了考试的公平、公正,作弊手段呈多样化、隐蔽化的趋势。考试主管部门查处的主要表现形式为替考、私藏夹带、传递答案和抄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或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以上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受到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该科成绩等相应处理。国家司法机关对少数已涉及犯罪的人员进行了刑事侦查和处理。 教育法中第三十六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整治考场秩序,整治失密、泄密、窃密问题,整治有组织的违纪、舞弊行为,整治借考试之名进行诈骗活动依然是2006年成人高考的中心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高科技、有预谋的舞弊行为,成人高考在报名确认阶段启用科技手段审验各类证件,将来考试中还将启用更多的高科技手段来对付高科技舞弊。这一切均表明,国家对教育考试领域出现的各种舞弊行为整治态度坚决、处理手段迅速,打击绝不手软。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严肃考场纪律、纠正考试中的违纪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处理办法。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提倡良好学风,共同维护考场纪律,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每一个考生的根本要求和愿望,是每一个考生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良好的社会信誉是每一个考生不可推卸的责任。诚信考试是学生道德规范和思想品德的重要内容;考风考纪是社会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风气的直接体现。广大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考试理念,从我做起,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为此,我们特别提醒各位考生:应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考生应试守则》,按照已签订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中的内容,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同时,应保持良好的临考心态,发挥出应有水平,取得良好成绩。让我们共同努力,摒弃不良考试违纪行为,祛除侥幸心理,自觉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应对每一科考试,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预祝您考出好成绩,圆您的大学梦!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06年9月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成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