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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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10/11 16:51 人事部 | ||||||||||||||||||||||||||||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公务员考试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用于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试;是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按照确定的招录计划,针对相应的空缺职位进行的面向社会的、公开的竞争性考试。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公共科目笔试是根据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针对所有报考者进行的考试。通过测查报考者从事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达到对报考群体初步筛选的目的。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将按照一定比例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报考者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等。 二、考试科目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 三、考试方式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新浪网考试频道将在公务员考试专栏内陆续公布200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信息及复习材料,敬请关注!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考试互助问答、新浪公务员考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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