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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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10/14 15:04 扬子晚报 |
考生开始积极备考。(资料图片) 读者问题答疑 本报刊登了2007国家公务员报考详情后受到很多读者的欢迎,一些“准考生”们纷纷打来电话,就他们报考中的一些模糊问题或不了解的情况向本报咨询。 问:如何理解“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这一条件? 答:这个条件是指1970年10月14日至1988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问:一个人可以报考几个单位或几个职位? 答: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在人事部网站和海关系统网站同时报考。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结束后,公务员主管机关将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对违反规定报考两个职位的考生,将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问:在公务员招考简章中说“其它单位的招考职位不属于公务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尽请广大考生注意”。这句话怎么理解? 答:不属于国家正式的公务员职位,但是和公务员的职位接近,属于接近于公务员,虽然不正式,但是那个工作也都是相当重要的,职位相当好。实际上各位不用追求表面的名分,要看实质内容,那边严格界限有区分,不是公务员,但是具有公务员相似的性质和工作的前景。这应该是特别注意的,对于报考来说可以作为重要的参考。 问:哪些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答: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问:何时可以查询报考申请审查结果? 答:报考人员可于2006年10月16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申请审查的,在10月24日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问: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报名登记表》中的项目,都必须认真、准确填写,凡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一经查实,责任自负。 2、关于“考生类别”的填报说明 (1)应届毕业生是指将于2007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 (2)留学归国人员是指归国后尚未确定工作的留学人员。留学归国后已工作的,以社会在职人员类别报考。 3、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