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07高考设“选做题” 引入综合素质评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10/18 09:46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10月17日电(记者郑天虹 陈先锋) 记者17日从广东省考试中心了解到,从2007年起广东省将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实施高考新方案,新方案有四大变化:设“选做题”、由标准分改为原始分、文理分科划分录取线、高考录取中引入综合素质评价。 根据广东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等选择学习内容。因此,考生无论选考文科或理科,同一学科内都有不同的发展方向。“选做题”根
广东明年高考计分方式由标准分改为原始分,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总分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即每位考生的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理科基础+1门X科”组成。“3”为必考科目,指语文、数学和外语,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X科为选考科目,有生物、地理、物理、化学、历史等。考生按文科或理科分别选择考试科目,录取时分别按文科理科划定录取分数线。 明年高考录取中还引入了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高校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写实性文字表述方式,记入考生电子档案。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学生高中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得情况,技术领域、艺术领域、体育与健康领域、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核或表现情况、获奖情况等。 另外,普通高考英语口语成绩的评定实行等级制,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但外语口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作为外语类及对外语有特殊要求专业的录取参考,其他专业是否加考英语口语由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确定。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