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中学分管理办法出台 三年必修116学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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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10/23 15:03 辽西商报 | |||||||||
本报讯 今年秋季开始,辽宁省所有高中一年级课改新生像大学生一样修学分。昨天上午,记者从锦州市教育局了解到,辽宁省教育厅日前制定并下发《辽宁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学分管理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备受广大教师、家长和学生关注的学分管理的具体规定“尘埃落定”。 按要求,各高中要成立学分管理委员会,并下设若干学分认定小组。学生在完成课程
据了解,学生在三年的学习过程中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学分必须在28分以上,其中选修二部分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必须达到144分方可毕业。据相关人士介绍,由于课改实行学年学分制,必选和选修课程安排在3个学年中,不存在学生提前毕业情况。但对于一些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其表现可以记录到学籍管理卡和成长记录相应栏目。(景梅石 记者:刘银川/报道)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