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学员司法考试落榜 起诉培训学校要还学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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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11/23 13:16 新京报 | |||||||||
朝阳法院日前宣布,一审判决著名司法考试培训学校、中政大成文化交流(北京)有限公司全额返还7名学员学费各1.2万元。 去年6月,这7名学员获知对方开设司法考试培训班的情况。工作人员向他们承诺,如果不能通过当年的司法考试,全额返还所收取的学费。7名学员与中政大成文化公司签订了协议书并交纳了12800元学费。协议书规定:“未通过2005年司法考试者,可以免费重读或
7人在落榜后向中政大成文化公司提出返还学费的要求遭拒。7人以拒绝返还学费的行为有合同欺诈之嫌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中,被告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庭审后,该公司提交了答辩意见,称7名学员经常缺勤,其中几个人刚开学就严重扰乱教学秩序,不再享有退费待遇。 法院认为,由于上述意见没有在庭审时当庭出示,未经原告等人的质证,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记者 陈俊杰 通讯员 石岩)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司法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