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面向2007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务员条件及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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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11/28 12:15 北京人事考试网 | |||||||||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面向2007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 一、考生应具备的条件: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
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07年应届毕业生; 上述条件满足其一。 2、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至1988年11月期间出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 考生务必于2006.11.30--2006.12.10下午4:00之前完成网上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和网上支付等报名工作,请提前准备好电子照片和银行卡(招商、建设、工商),过时不补报。 三、考试时间为2006年12月24日,请考生注意!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