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07年艺术类高考考试录取政策详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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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12/04 10:59 长江日报 | |||||||||
日前,湖北省招办公布《湖北省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生须知》,介绍明年高考艺术类招录政策。 报考美术类专业须参加联考 2007年报考省内外院校(包括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美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
7类非美术类高职须联考 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联考的有7类,包括音乐教育类专业、声乐表演类专业、器乐表演(钢琴)类专业、舞蹈表演类专业、音像制作类专业、播音与艺术主持类专业、影视表演类专业。 省内外所有院校(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除外)招收非美术类联考高职(专科)专业均使用联考合格考生的联考成绩,学校不再自行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录取时使用的专业成绩即为联考成绩。 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招收非美术类联考高职(专科)专业可以使用我省联考成绩,也可以由学校自行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并根据本校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合格生源。 在汉8所高校要专业加试 部分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以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专业加试,在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确定本校专业合格生源。这些学校包括:教育部公布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武汉地区的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科技学院;省外院校美术类本科专业都可以在联考基础上自行组织专业加试,也有部分院校不组织加试,直接使用联考成绩录取。 专业加试须联考合格 联考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高校组织的专业加试。若有些高校专业加试时间安排在全省联考成绩公布之前进行,考生如果参加高校的加试合格,也还要看联考成绩是否合格,联考合格才有资格参加录取。 考生要有针对性地分散选择自行组织专业加试的院校,不要全部集中选择同一批次录取的院校,便于多增加一些选择机会。 进行加试的院校专业合格证不能打通使用 有些院校对我省没有组织联考的专业进行了专业测试,有些院校在联考基础上进行了专业加试,这些院校都可自行发放专业合格证。在录取时,这些院校的专业合格证只能在本校使用,不能在院校之间打通使用;这些院校只能在本校专业合格生源中录取,不能录取联考合格但没有本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 有些院校对我省没有组织联考的专业不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经省招办同意后,可认可其他学校同层次同专业的专业合格证,录取时,被认可的学校专业合格证视同本校专业合格。考生填报志愿时,可查阅招生计划,了解这方面的情况。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