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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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12/07 15:05 新闻晨报 | |||||||||
考试指南政策发布网站: 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考务咨询电话:64049005政策咨询电话:64335381、6437829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4439515
报考对象 1、2007年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但不包括定向、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2、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3、留学回国人员;4、某些紧缺急需的专业性职位,可面向外省市招考优秀社会人员,但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条件;5、报考上海市法院系统的聘任制书记员必须是上海生源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上海市户籍的社会人员。 年龄条件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8日至1988年12月8日) 学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经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安、司法机关人员警察和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等部分职位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重要时间节点及提醒 ●2006年12月4日起:招考简章及其相关政策公布公布网站为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 ●2006年12月8日至14日:笔试报名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网址为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可任选一门或多门专业考试科目,但不涉及具体招录单位和职位。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 ●2006年12月8日9:00至12月15日12:00:网上缴费 ●2007年1月1日9:00至1月5日18:00:缴费成功者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007年1月6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考试 ●2007年1月7日:专业科目考试 ●2007年2月15日: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查询网址是www.21cnhr.gov.cn或www.spta.gov.cn,或声讯电话95001966。 ●2007年3月1日至3月6日: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机关的资格审查报考者在参加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且成绩合格后,才有资格参加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机关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考生的笔试成绩在2007年度上海市招录公务员计划内有效,首批未被录用的考生可上网关注下一轮的职位报名信息。(记者 张智丽)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