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北京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前六名中考可加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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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12/16 13:32 《北京考试报》 | |||||||||
北京考试报讯 本市将在2007年4月20日到22日举办北京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按照今年中招政策,在运动会上获得名次的学生参加中考,将有资格被推荐为体育特长生,每科加1分。 2007年中招文艺、科技、体育特长生推荐项目还未出台,但根据2006年中考体育特长生推荐项目,在北京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中,获得个人前六名的初三年级学生可推荐为体育
据了解,明年北京中学生运动会将不统一组织小学组比赛,各区县学生运动会可吸收来京务工人员子女参加,参赛办法由各区县自定。参加2007年北京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的运动员要拿上本人北京市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参赛,临时身份证无效。为禁止运动员报名时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果违反规定,一经查出,不仅将取消该队员的参赛资格及全部成绩,同时还将“连带”——该队员所在代表队的其他队员也只能以个人资格参赛,其比赛成绩不再计入该区县团体总分。 此次运动会对报名资格有严格限制,其中,参赛初中组运动员要求是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在校生,高中组需是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高中在校生。试读生、复读生和外国学生不能参加比赛。市级运动学校的学生,已办理调入专业队手续学生,外省市在京借读生也都不能报名参赛。本市借读生只能代表本人学籍所在区、县参加比赛。另外,报名学生须在报名单上加盖医务部门章方为有效。 各区、县代表队限报运动员48人,每项报名人数不限,每个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可兼报接力。根据规定,如对比赛成绩发生争议,需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须在成绩公告后30分钟内提交书面报告,并交纳800元申诉费。若抗议成立,申诉费全额退还;抗议失败,则不再退还申诉费。(记者:安京京) 相关链接 中考加分资格认定工作具体由各区县负责,将严格按照每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中文艺、科技、体育特长生推荐项目所列及获奖名次,进行特长生资格确认。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拿上填写好的《文艺、科技、体育特长生加分资格认定表》,并携带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奖状)或集体项目获奖的全体成员名单(复印件),到区县中招办办理认定手续。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