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考试 > 高考 > 2007年全国各地高考报名 > 正文

山西高考报名25日开始 九类考生需出具相关材料

http://www.sina.com.cn 2006/12/18 14:25  三晋都市报

  报名从25日开始

  本报讯 (首席记者 黄泽雨)15日,记者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了解到,2007年高考将于明年6月7日、8日举行。报名工作将从本月25日开始,至31日结束,高考大幕就此拉开。

  省招考中心规定,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常住户籍在我省的中国
公民,均可报名参加高考。报考科类分为六类,分别为:文史类、艺术(文)类、体育(文)类、理工类、艺术(理)类、体育(理)类。其中报考艺术(文)类和体育(文)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报考艺术(理)类和体育(理)类的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

  据了解,高考报名工作将继续实行社会化,凡符合报考条件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件或同等学力证明(不满16岁的考生,须持本人户籍所在地户籍证明),考生报名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和数码摄像费,并进行数码摄像。常住户籍在我省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站报名,其他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站报名。对于因公集体长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职工及随父母一起在外地生活的子女,确需借考的,由考生或其父母所在单位征得工作及户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同意,可办理借考手续。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中,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须向户籍和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在学籍所在县(市、区)借考。凡我省户籍的非应届考生统一在我省报名。

  九类考生报名时需出具相关材料

  本报讯 (首席记者 黄泽雨)记者从省招考中心了解到,九类考生需在报名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他们是: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报名时须持表彰证书,并填写相关登记表;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学科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的考生,或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考生,须持获奖证书,并填写相关登记表;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国家举办的全国性体育比赛中获前六名或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须持其获奖证书,并填写相关登记表;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须持市级(含)以上侨务办公室证明;台湾省籍考生,须持省台湾同胞联谊会证明;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考生,须持有关获奖证书和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证明;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考生,须持有关证书和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证明;少数民族考生,须持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证明;报考高校举办的少年班考生,须持有关高校发给的准考证。

  资格审查将更为严格

  本报讯 (首席记者 黄泽雨)今年高考将严格资格审查工作,杜绝“高考移民”考生报考。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要严格审核每一位报考者的资格,特别是对持有外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18周岁以下人员单独户口迁移者重点审查,坚决杜绝“高考移民”考生报考。对在不同地区重复报名的考生要重点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准报名。对已报名的,各县(市、区)招生办要公示,若发现违反规定报名的行为,要取消报考者当年报名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同时,省招考中心还要求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和报名站,利用报名的机会,加强对考生进行诚信高考教育。对于在2005、2006年的各类考试中曾有过违纪行为且被省招考中心文件通报并在电子档案中有记录的考生报名,各市、县(市、区)招办根据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实后,在报名信息中作如实的记载。同时,省招考中心还提醒每位考生要认真填涂个人信息,身份证号要准确、无误。如因考生自己填涂不慎,影响考生考试、填报志愿等,后果自负。

 [1] [2] [下一页]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考试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8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北京网通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