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增两所自主招生高校 全国共有59所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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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12/19 10:29 新京报 | |||||||||
分别是北京理工大学和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已有14所高校获自主招生资格 本报讯(记者郭少峰)2007年北京新增北京理工大学和中央财经大学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至此,北京已有14所高校拥有自主招生资格。教育部昨天发布消息称,教育部批复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比2006年增加6所,已达到59所。
中财下月中旬测试 北理工已在其招生网站表示,欢迎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优秀考生报考。 中央财经大学将于2007年1月13-14日开始测试。 中财的自主招生对象包括: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全国及国际重大比赛获奖者,“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者;具有文艺特长(要有相应的等级及获奖证书,有民乐、舞蹈、朗诵特长的优先)者;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综合素质优秀,有特殊才能或超常培养潜能,有相关材料可以证明的学生。 教育部严查违规行为 新增的6所高校还有大连海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教育部要求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各高校举行的文化测试、面试等一般要安排在寒假期间举行,以免干扰和影响中学正常教学秩序。2007年各校测试时间不能早于1月1日。 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07年4月15日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上集中公示。 该负责人表示,入选考生都要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与试点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级招生办将向考生填报的试点高校投档,由试点高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录取。 教育部有关部门表示,对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属大学的取消其试点单位资格,属中学的取消其推荐学生资格,属学生的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