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学生内地读研更方便 07年4月初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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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12/19 14:10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市教委昨天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通知》部署了2007年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 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可以报考内地研究生。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要求报考者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全国设有四个报考地点,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及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2007年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初试时间为2007年4月21日、22日。 招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录取学校函寄考生本人。 作者: □记者张骞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