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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http://www.sina.com.cn 2006/12/19 18:48  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

  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也是教育部批准的有资格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之一。 为进一步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有关自主招生文件精神,我校在2007年高考招生中开展部分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计划

  2007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以内,纳入学校预留招生计划中。

  二、报名条件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请材料:

  (一)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

  (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

  (三)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全国及国际重大比赛获奖者,“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者;

  (四)具有文艺特长(要有相应的等级及获奖证书,有民乐、舞蹈、朗诵特长的优先)者;

  (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综合素质优秀,有特殊才能或超常培养潜能,有相关材料可以证明的学生。

  三、报名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并经所在中学推荐。

  (二)登陆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就业网下载《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和《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打印填写,经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随各种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作品、身份证等)复印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报告装订成册(以A4纸标准,按照“申请表-推荐表-各种材料复印件-体检报告”的先后顺序装订,不要另制封面),另附二张与申请表同底版的二寸照片(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省市、中学),于2006年12月28日之前(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至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务必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无论学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三)学生同时须到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缺一不可。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06年12月28日。

  (四)学生在填写《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时,应结合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选择一个学科门类,所填报的学科门类是专业潜能测试分组的依据,请慎重选择。学科门类及相应专业以网上公布的为准。

  四、选拔程序

  (一)学校对所有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可以参加我校测试的考生名单。

  (二)审核结果请于2007年1月4日后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测试分综合能力笔试、面试、专业潜能测试三个方面;具有文艺特长的考生还需要进行文艺特长测试(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带)。

  (四)根据测试结果提出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就业网上公示后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教育部。

  (五)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2007年1月13-14日

  2、报到时间:2007年 1月12日8:30-16:30

  3、报到地点:中央财经大学行政楼220房间。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食宿自理。

  4、测试地点: 报到当天确定

  五、录取程序

  (一)对于入选考生我校将邮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

  (二)收到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的入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央财经大学,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三)收到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的入选考生,应在我校对其所在省份计划招生专业内填报专业志愿,如果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同科类调档线下30分以内(有文艺特长的50分以内)、且不低于同科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将向其所在省级招办提出录取申请,并根据《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认定证书》中认定的专业安排其录取专业。

  六、监督机制

  (一)学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测试委员会,对考生进行测试。

  (二)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自主选拔测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四)学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各中学必须将被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内的推荐资格。

  七、联系方式:

  电 话:010-6228833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1

  学校网址:www.cufe.edu.cn

  八、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下载《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下载《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

  下载《学科门类及相应专业表

                                 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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