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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规定高考报名不得另收照相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12/20 11:56  华商网-华商报

  2007年西安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即将开始,时间为2007年1月5日至10日。《2007年西安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暨陕西省高职单招考试报名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数码采集考生照片不得向考生另外收费;高考招生报名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报名学校出现“高考移民”,其校长就地免职,直接责任人开除公职;

  单招报名对象仅限“三校”(中专、职高、技校)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另外,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考生报名信息、中学代码库将被刻入光盘,责任人要在光盘上签署姓名。

  几类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西安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按照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执行。不得报名的限定有: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公办学校非西安市户籍的毕业生。

  单招报名对象仅限“三校”(中专、职高、技校)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其他学历者不得报名。凡资格审查合格的单招报名考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到西安市碑林区招办集体报名,照片实行数码采集。“三校”往届生在陕西常住户口满三年以上者,可回原毕业学校报名,除交验户口本、身份证及资格审查表外,还须将毕业证和复印件暂

留学校,交报名点审验。在西安市就读的内地西藏班的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

  数码照相不得另外收费

  凡符合条件报考普通高校的应届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往届生持毕业证在原毕业学校参加报名;同等学力者持由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在区、县招办,考试管理中心指定的地点报名。

  从明年起,实行数码采集考生照片并负责打印,分别贴在考生诚信承诺书、体检表上,准考证上的照片及其他文字信息一律实行打印,数码照相不得向考生另外收费。

  学籍认定实行责任追究

  做好考生的学籍认定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凡报名学校出现“高考移民”,校长就地免职,直接责任人开除公职,区、县招办工作人员参与弄虚作假者,招办主任就地免职,直接责任人开除公职,对在报名中提供假证明、假学籍等弄虚作假者,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报名资格公示。

  各区、县招办,考试管理中心要将考生报名信息、中学代码库刻入光盘,并在光盘上贴标签,签署责任人姓名。

  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的准确无误,区、县招办,考试管理中心在报名信息光盘上交之前,务必要安排考生确认自己填涂的信息打印后姓名、报考科类是否有误,如有问题要及时更正。

  文、理考场分开编排,有条件的区可考虑把本区的体育、艺术考场设在有电子监控设施的考点内,以便加强管理。(记者 耿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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