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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学历限制有损什么公正

http://www.sina.com.cn 2006/12/20 19:27  红网
厦门市春季公务员招考1月5日开始报名。本次公务员招考与以往的最大不同是取消学历类别限制,所有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均不区分全日制学历和非全日制学历。这是厦门市首次允许自考、电大、夜大、函授等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学历文凭获得者报考公务员。对此,有人撰文表示反对,认为在公务员这样影响深远的考试中,如果冒然取消学历差别,势必会影响考试和就业的公正性。这样的论调确实值得一驳。   论者首先指出:学历差别是客观存在的,如果强行取缔,对许多学历拥有者来说就是不公平。这纯粹是混淆概念。厦门市取消的是“学历类别限制”,也就是“学历歧视”,而不是“学历差别”。正如论者所言,“学历差别”是一种客观存在,只要有不同的受教育者存在,这种差别永远都无法消除。而“学历类别限制”则是一种人为的制度设计,是可以通过观念的转变、制度的改革来加以根除的。既然“学历差别”根本无法强行取消,那么,这对学历拥有者怎么会不公平呢?如果说,由于“非正规学历者”和“正规学历者”存在学历差别,让他们同台竞争会造成不公平,那么,本科生与硕士生、博士生,有工作经验者与无工作经验者,男性与女性之间的差别也是客观存在的,取消他们之间的限制不也会造成不公平吗?我们又有何道理指责有些单位招聘人才时“非硕士、博士不要”、“非有工作经验不要”、“女性不要”是就业歧视呢?   论者又说:我国在教育上本来就是分层次的,文凭也是分类别的,投入上也有很大差异……既然是不同的教育、不同的学历和不同的投入,怎么能随意抹杀这种差异呢?特别是在考试、就业等方面,如果不能把这种差别体现出来,那么,莘莘学子还会有追求的动力吗?这真是奇了怪了!难道说,谁的投入大,谁就应该在考试、就业方面“高人一等”?这不是说,那些愚笨而不会读书的人,有钱但不好好读书的人在教育上的投入,要比那些聪明而好学、花钱少但书读得好的人更应该受到照顾吗?这算哪能门子公平?马克思指出,一件商品的价值是按生产它所需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来计算的。同样是读本科,一个人读书所需超过了“社会平均劳动时间”,说明成本太高,在市场中应该缺乏竞争力,甚至让它遭到淘汰才对,而实在是没有大加保护的必要。学历、文凭有差别,但不是靠那一纸证书来体现,而应该靠支撑它、与它相应的能力、素质来体现。我们应该鼓励人们提高能力、素质的积极性,而不是把学历、文凭这些“虚名”看得高于一切。实际上,也正是这种用人时“只见文凭不见能力”的陋习,催生了许多假文凭、假学历、假职称,实在不应该再为这种落后的思想说好话了。   论者还说:全日制的学子,经过10年寒窗苦读,基本素质已经达到了一定的要求。而那些参加自学、函授以及党校的学生,其入学门槛非常低,念本科的说是要有大专学历,可实际上根本没有严格审查,至于上课考试,更是极其简单和容易。对于这样的学历,其含金量到底是多少,就不言而喻了。如果取消这种学历差异,无疑要伤害许多学子,同时让学历持续贬值,而那些文凭批发生意将会随之火爆起来。且不论那些自学成才者往往付出了常人难以想像的努力,但就受过正规教育的人,就应该比非正规教育的人的素质好而言,那也只能泛泛而谈,决不能“一对一”。否则,我们就根本无法解释现实生活中,为啥有些名牌大学的本科生连工作都找不到,而有些通过自学只拿到专科文凭者却大受青睐。再说了,我们做事靠的是能力,而不是学历,学历是毛,能力才是皮。让学历贬值有什么好怕的呢?学历贬值了,能力自然就升值了。这不正是我们所要的吗?假文凭泛滥,根子在于“惟学历而不惟能力”上,取消了学历限制,消除了学历歧视,让能力说了算,有能力者上,没能力者靠边站,有能力而文凭不高者谁愿意为了一张纸苦心积虑?假文凭又怎么会更加火爆呢?   厦门的做法,只是给了非全日制学生一个与全日制学生公平竞争的“起点”,能不能胜出,还要看他们有没有那个能力,对于双方来说,这都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有了非全日制学生的参与,两者的“本科”听起来可能一样,但是骡子是马,跑一跑不就知道了吗?这名论者的眼中只有学历,心中满怀歧视,才会对打破学历界限,追求“实质公平”的破冰之举,得出“有损公平”的结论。在我们的生活中,这种思想普遍且顽固,是得下大力气纠正。(稿源:红网)(作者:易其洋)(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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