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自考生可考公务员:报考平等不等于录用平等http://www.sina.com.cn
2006/12/21 09:43 人民网
江西省日前做出规定,全面推行同等学历同等报考公务员。各招考职位不能对非全日制学历加以限制,考生只要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符合职位资格条件,都可以报考。(《中国青年报》12月19日) 公务员招才不再对全日制统招毕业生情有独衷,成教生、自考生也能够名正言顺地报考公务员了,对于广大非统招毕业生来说这无异是一条振奋人心的好消息。近年来,非统招毕业生在就业、升学,特别是报考公务员方面受到不同程序的歧视已经为广大群众所垢病,给成教生、自考生和统招大学毕业生同等对待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江西省开国内之先河,全面推行同等学历同等报考公务员的规定可谓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原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我国《教育法》第36条明文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由于《教育法》的规定比较笼统,缺乏操作性和强制性,这就给用人单歧视非统招毕业生留下了隐患。尽管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少数地方性法规对自考、成教毕业生的待遇作出了明确规定,但由于没有明确提出“同等学历同等对待”,而使《教育法》有关规定形同一纸空文。 二是非全日制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形式,在我国教育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培养出的许多人才在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将成教生、自考生与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同等对待更关系到我国的成人教育制度、自学考试制度在国民教育序列中的地位问题,无论是普通高考教育,还是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都是我国高等教育的有机组成部门,厚此薄彼或者厚彼薄此都是不理性的。 由此看来,公务员招考“废统”(废除只招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不合理规定)是理性的回归,必将对社会用人观产生不容忽视的积极影响。但另一方面,江西省公务员招考“废统”还有待进一步明确的地方,既然成教生、自考生与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在报考公务员方面具有同等权利,那么是不是意味着以上三者在公务员录用方面也拥有同等的权利和机会呢?因为相对于前者而言,录用方面的权利与机会平等才是至关重要的,才是权利平等的要害之处。如果只给予平等的报考机会,而不给予录用方面的平等权利,所谓的平等对待不就是一种假象么,要来何用?(四川新闻网特约评论员 徐光木 作者系中国80后作协副主席)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自考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