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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07高考报名1月开始 考生报名须现场照相

http://www.sina.com.cn 2006/12/21 11:39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记者昨日获悉,200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出台。具体报名时间为2007年1月5日至10日,公办高中毕业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报名,民办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报名。为便于报名资格审查,我省今年实行数码采集考生照片。

  学籍在陕不满3年不得报名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者应由本人写出说明,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3.身体健康;4.常住户口和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均在陕3年以上。

  在我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除符合上述条件中的1至3条外,须有省公安厅签发的“外侨居留证”。

  对考生本人或随父亲(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等正常迁转在陕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2006年1月1日前户口已经迁入陕西者,仍按2005年高考报名条件执行;2006年1月1日(含)后户口迁入者,按以上报名条件执行。

  考生现场数码照相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并集中采集考生照片,考生不需自行提供照片(体育、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除现场数码照相外,还需交验近3个月正面免冠同底版黑白一寸照片2张)。

  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并经有关部门审查。被推荐为普通高校保送生的学生仍须参加高考报名,高考前接到保送生录取通知书的不得参加考试,否则取消保送生资格;高考前未接到保送生录取通知书的学生仍须参加考试。

  报名将严防“高考移民”

  省招办强调,要把严防“高考移民”作为高考报名工作重点,完善户籍学籍双认定、高中学籍电子注册、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核查、报名资格公示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报名资格审查办法。各级教育局、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和各中学要加强学籍管理,对持有外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要重点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法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高职单招报名同时进行

  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与高考统考报名同时进行。报考科类分为工科、土建、农林、医药、财经管理、语言法律、旅游餐饮、综合等8个科类,考生可自行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高职各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两门专业基础课;职教师资本科层次的考试在高职各科类考试科目基础上,加考英语。(记者:呼延思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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