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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2007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http://www.sina.com.cn 2006/12/22 15:32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

  东北师范大学2007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校本部地处人民大街中段,净月校区设在风景如画的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女身高1.65米以上,男身高1.75米以上;舞蹈编导专业女身高1.60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美术学院服装设计与表演女身高1.70米以上,男身高1.80米以上)的英语语种考生,均可报名(文理兼招)。

  二、招生范围

  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山东、河北、河南、山西、北京。

  三、招生专业、学制、招生人数及学费(点击查看)

  在各省招生的具体名额详见2007年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点击查看)

  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考生必须在东北师范大学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其它省份考生如果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设有考生所报专业的考点,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省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其它考点不接受报名),如果考生所在省没有我校设置的相应专业的考点,考生可以就近在我校设置的任何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考生本人必须持当地招生办提供的考生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相应考点报名。

  五、考试科目

  (一)音乐学院:

  1、音乐学(声乐、键盘乐器、民族乐器、西洋乐器)、西洋管弦乐器演奏

  ①主科(100分)

  声乐主科 每位考生须准备三首歌曲(自选一首,另外二首抽签一首应试)

  器乐主科、西洋器乐考生须演奏一首练习曲,自备二首乐曲(抽签一首应试);民族乐器考生须准备三首乐曲(自选一首,另外二首乐曲抽签一首应试)。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40分,声乐主科的考生加试器乐;器乐主科的考生加试声乐,只演奏或演唱一首曲目)成绩计入总分。

  2、声乐表演:

  ①考生须准备三首曲目(中外艺术歌曲或咏叹调、民歌。自选一首,另外二首抽签一首应试)(100分);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器乐或舞蹈(自选一首乐曲或一段舞蹈)(40分)

  3、现代音乐:

  (1)通俗演唱

  ①必唱通俗歌曲一首;自选通俗歌曲两首(现场抽签一首演唱)(100分)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器乐或舞蹈(自选一首乐曲或一段舞蹈)(40分)

  (2)乐器演奏(电吉他或古典吉他、电贝司、架子鼓、键盘、萨克斯)

  ①必演奏练习曲一首;自选两首乐曲(现场抽签一首演奏应试)(100分)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声乐或其它乐器(自选一首歌曲演唱或演奏一首乐曲)(40分)

  (3)电脑音乐制作

  ①钢琴、手风琴(演奏自选乐曲、练习曲各一首)(100分)

  ②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视唱练耳55分,乐理5分)

  ③加试即兴伴奏(现场抽签为两首单旋律配钢琴即兴伴奏,)(40分)

  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

  4、舞蹈编导:

  (1)舞蹈编导:

  ①初试内容:舞蹈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60分);舞蹈表演性组合(古典舞和民间舞均可以)或剧目(40分)。

  ②复试内容:音乐基础知识(笔试)(10分);命题式舞蹈小品(100分)。

  (2)音乐舞蹈:

  ①初试内容:舞蹈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100分);演奏一门乐器(口琴除外)或演唱一首歌曲(30分)。

  ②复试内容:舞蹈表演性组合(古典舞和民间舞均可以)或剧目(100分)。

  (3)、大众舞蹈(国际舞):

  ①初试内容:摩登舞(华尔兹或探戈舞中选一支舞,按照基本步法组合表演)(50分);拉丁舞(伦巴舞或恰恰舞中选一支舞,按基本步或套路表演)(50分)。

  ②复试内容:音乐基础知识(笔试)(10分);舞蹈基本功测试(100分)。

  (二)美术学院:

  1、美术学(油画、中国画、水彩画、版画)、雕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① 素描(限用黑色铅笔、炭笔等);②色彩(水粉、水彩不限);③面试(无色盲色弱)。

  考生画具自备。

  2、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

  ①才艺表演(声乐、器乐或舞蹈任选其一);②朗诵(现场抽取朗诵试题,准备10分钟);③面试(测身高、三围等)。

  (三)传媒科学学院: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编导方向):

  ①影视作品分析:常见影视作品,概述剧情和评论,笔试。

  ②表演特长:小品、朗诵、声乐、器乐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伴奏(仅允许录放形式或自伴自唱)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

  ③命题故事:按照试题指定的题材,构思故事,笔试。

  ④面试: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

  ①播音与节目主持:现场抽取播音试题,准备时间10分钟。节目主持以话题为主,现场抽题,准备时间10分钟,主持时间3分钟以内。

  ②表演特长:小品、朗诵、声乐、器乐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伴奏(仅允许录放形式或自伴自唱)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

  ③命题故事:按照试题指定的题材,构思故事,笔试。

  ④面试:五官端正,身体匀称,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测量身高。

  六、文化课考试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后,我校发给“东北师范大学200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持本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文、理均可)。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总分。

  七、录取原则:

  1、音乐学、美术学、雕塑、艺术设计、舞蹈编导等专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最低

分数线(音乐学、美术学、雕塑、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须达到50分以上),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西洋管弦乐器演奏、声乐表演和现代音乐专业按主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加试、视唱练耳及乐理达到最低标准)。

  3、广播电视编导(含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专业,文化课须达到本省普通本科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4、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文化课总分。

  八、有关规定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高考为英语语种考生。

  2、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

  3、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5、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复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咨询电话:音乐学院:0431-85099901 美术学院:0431-85099905

  传媒科学学院:0431-84536486 招生办公室:0431-85687511

  网 址:zsb.ne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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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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