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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07年艺术专业(音乐类)招生简章

http://www.sina.com.cn 2006/12/26 12:01  湖南大学招生办

  湖南大学2007年艺术专业(音乐类)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是一所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人文学科独具浓厚文化背景、经济管理学科富有特色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设有研究生院和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学校现设有29个学院,拥有59个本科招生专业。学校起源于宋朝四大著名书院之一的岳麓书院,历经宋、元、明、清等朝代的时势变迁,一直保持着文化教育的连续性。1903年岳麓书院改制为湖南高等学堂,1926年定名湖南大学,1937年成为十余所国立大学之一。2000年,在全国高等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中,湖南大学、湖南财经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湖南大学。千余年来,这里学脉绵延,弦歌不绝,故有“千年学府”之称。

  一、 招生学院及专业介绍

  湖南大学广播影视艺术学院是由湖南大学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联合创办的广播影视艺术类学院。首任院长为著名导演谢飞教授。学院设有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三个本科专业,在籍学生近400人。学院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优良的办学条件。现有专业课教师30余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0人,讲师9人。除学校公共教学设施外,学院建有演播厅、实验剧场、图书音像资料室、音乐教室、形体房、琴房、编辑室、拉片室、表演教室、录音室、声音编辑室等专业教学场地与实验室。 “电视湘军”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拥有湖南电视台卫星频道、金鹰卡通频道、时尚频道、湖南经济电视台综合频道、都市频道、生活频道,湖南影视、湖南娱乐、湖南公共九个电视频道,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经济、交通、文艺和金鹰“955”五个广播频道以及潇湘电影制片厂。在广播影视艺术专业方面,拥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场地以及一批广播影视艺术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为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广播影视艺术人才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办学条件。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本专业为广播影视系统及其他有关部门培养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以及播音教学与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广播电视概论、播音学概论、普通话语音、播音发声、即兴口语表达、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大众传播学、电视节目制作、新闻采编、形体、写作基础、艺术概论、中国文学、外国文学等。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本专业为广播影视系统和其他传媒机构培养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具有创新能力的专门人才。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广播电视概论、视听语言、电视摄像艺术、电视剪辑艺术、电视音乐与音响、电视节目制作、广播电视文艺、专题纪录片创作、广播电视栏目策划、电视采访学、导演基础、写作基础、艺术概论、中国文学与外国文学等。

  表演专业

  本专业为影视剧制作单位、电影制片厂、电视台、专业剧团培养从事电影、电视剧、戏剧表演,文艺节目主持工作的专门人才。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表演艺术、台词、声乐艺术、形体艺术、导演基础、艺术概论、大众传播学、音乐作品欣赏、美术作品欣赏、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外戏剧史、中外电影史等。

  二、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共招收80名,文理兼招,详情如下表: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层次

录取批次

表演

20

4年

本科

参加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批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

30

4年

广播电视编导

30

4年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并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联考,则考生需取得联考合格证方可报名考试。

  1.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一般不超过二十二周岁,在专业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2. 表演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体条件:

  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身高男1.72米以上,女1.62米以上。

  3.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身体条件: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到我校所设的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不受理函报。

  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和艺术专业高考准考证到现场报名,并交齐以下材料,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材料不全者或超过规定报名时间者,均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所交的材料(包括报名费)不退还。

  1.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或中学教导处)的介绍信(注明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及同意报考),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报考一个专业需2张、报考两个专业需3张)。

  3.每个专业初试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复试费为220元/人。

  4.每个考生最多可报两个本科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领取报名表,报考一个专业填写一式两份报名表,报考两个专业填写一式三份报名表。

  注:考生在面试时还可向考官提供本人发表的作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留存复印件)或代表考生某一方面艺术特长的音像制品等。

  四、考试

  我校在北京和长沙设置了专业考试考点,考生可到我校设置的其中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一)时间与地点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地点

北京

2007年2月25-27日

2007年2月28日-3月6日

北京电影学院

(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长沙

2007年3月9-11日

2007年3月12-18日

湖南大学

(长沙市岳麓山)

  (二)考试内容

  1.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

  (1)自我介绍

  (2)朗读指定稿件

  (3)朗读自备作品(诗歌、

散文、小说片段、寓言等任选一项,限2-3分钟)

  复试(面试录像):

  (1)朗读指定稿件

  (2)模拟主持(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根据要求进行,限3分钟以内)

  (3)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限3分钟以内)

  (4)回答考官提问及特长展示

  2.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初试(笔试):

  (1)影视作品评析

  (2)命题写作

  复试:

  (1)自我介绍

  (2)材料评述

  (3)回答考官提问

  (4)特长展示

  3. 表演专业

  初试:

  (1)自我介绍

  (2)自选朗诵(自选小说片断、诗歌、寓言或笑话,时间限3分钟内)

  (3)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

  (4)回答考官提问

  复试:

  (1)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2)形体(自选舞蹈、体操、武术等)

  (3)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

  三试:

  (1)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

  (2)艺术特长展示(声乐、舞蹈以外的其他艺术特长)

  (3)口试与录像

  (四)复试结果于2007年3月22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admi.hnu.cn)上公布,并寄发合格考生的成绩通知单。

  五、录取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情况下,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考生高考原始分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专业成绩,其中专业成绩指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并考虑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六、其他

  1. 考生接到我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后,按要求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核实相关信息,并将填写高考报名号和专业考试报名号的回执在2007年4月5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者按自行放弃资格处理。

  2. 学费标准:13000元/人·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

  3. 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4.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23067、8823560、8823760

  传 真:0731-8823070

  电子邮箱: yunz@hnu.cn

  网 址:Http://admi.hn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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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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