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上海戏剧学院2007年本科专科招生简章公布http://www.sina.com.cn
2006/12/30 16:42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1、 2007年学校各专业拟招收全日制本专科学生516名,其中:本科486名,专科30名。 (计划招生数,以上海市教委批准下达数为准)
备注:戏曲表演:京昆为主 2、 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戏剧影视文学、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创意与管理)、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灯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及艺术设计(游戏动漫设计与制作、创意与设计-视觉传达)、媒体创意专业的办学点在华山路校区。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戏曲表演、戏曲音乐、木偶表演、舞蹈表演、舞蹈音乐)、导 演(戏曲导演)、舞蹈编导、公共事业管理(群众文化管理、听觉艺术展示)专业的办学点在莲花路校区。 部分专业可能将根据学校的专业布局调整变动办学地点。 3、 以上本科计划名额将在全国范围内择优录取,不分省市。专科计划按分省计划招生。各专业最后录取名额将根据考生考试的实际情况总体平衡。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2、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 表演专业要求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会讲较好的普通话,两眼裸眼视力一般不低于0.8。 3、表演专业年龄一般限在22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后出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广播电视编导、导演、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创意与管理)、媒体创意专业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舞蹈表演专业年龄限在16到20周岁(1987年9月1日至1991年8月31日出生)。 舞蹈编导专业年龄限在18到26周岁(1981年9月1日至1989年8月31日出生)。 4、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报考,入学后保留军籍,毕业后由原选送单位负责分配就业。 5、华侨及港澳、台湾青年,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报考。进行专业考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均按照本简章执行。 6、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⑴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含成人教育生); ⑵ 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的学生。 三、报考办法及时间 1、各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或理工类考生兼收。考生应先在学校网上进行专业考试预报名(本校网页: (1)www.sta.edu.cn (2)www.sta.sh.cn),然后在各考点规定报名时间到报考点确认。无网上报名条件者,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各报考点直接面报。 外地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髙招办了解艺术类考生专业与文化考试的报名考试办法、时间与地点,以免延误参加当地要求的相应专业统考。凡各省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时间在本院的考试之后,报考我校的考生也还必须参加本省专业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本院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如当地不组织相应专业统考,可以直接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 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上海考生必须先在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网上进行文化考试报名,然后到报名区、县高招办进行信息确认,取得14位高考报名号,并进行报考艺术类院校报名。考生也应先在上海戏剧学院网上进行专业考试预报名,随后在我校2007年招生考试报名咨询会上确认专业考试报名信息。 2、2007年1月6日、7日(周六、周日)在华山路630号内举行2007年招生考试报名咨询。 3、报名手续: (1)确认或填写报名登记表(字迹须清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要准确有效); (2)交学历证明、身份证的复印件(原件需交验)以及各省、市2007年文化考试高考报名号; (3)每报一门专业需交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上姓名及报考专业);除身份证外,考生所交其他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4、各专业报名费:专业初试费100元,复试费100元,三试费100元。 5、考生报考同一个专业方向只能选择一个考点的报名考试,重复报考同一专业考试的考生一经查出,重复报考的成绩即作废。 6、华侨及港澳、台湾考生报名办法: 华侨及港澳、台湾考生报考我校,可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馆或有关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处报名,参加另外单独命题的统一高考。 华侨及港澳、台湾考生专业的报考,按本简章与内地考生同时进行,不单独组织报名与考试。报名时,需携带好护照或身份证件、学历证明、1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当场填表报名。 7、各专业考试日期及地点: 各专业考试日期及地点 (具体初复试进度将视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专 业 考 试 各专业初试、复试、三试科目与内容 (为保持良好的考试环境,考试期间,恕不接待考生家属陪考)
五、文化考试 1、各专业考试合格的结果将于四月中旬在我校网页的招生栏目中公示,也可拨打声讯电话查询,凡收到我校发给的参加高校文化考试填报志愿通知书的考生(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发通知),持该通知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高校招生办公室填报志愿,参加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2、报名后,请速将通知书附联上的各项内容(参加高考的详细地点、高考准考证号、报考志愿等)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以便考生的录取工作。 3、在报考表演(戏曲表演、戏曲音乐-京剧器乐、民乐、木偶、舞蹈音乐)专业的本科考生中,如有意报考该专业专科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请务必填写专科志愿,以便我校录取。 六、录取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7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规定,我校自行划定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语文、数学等单科的具体分数线,详见各专业考试规程),凡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在自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的考生分别按以下办法录取: 1、表演(戏剧影视、舞蹈)、导演(戏剧影视、戏曲导演)、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分男女考生分列排序; 表演(戏剧影视、戏曲表演、舞蹈)、导演(戏剧影视、戏曲导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创意与管理)和媒体创意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戏曲表演根据行当分别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文化考试分数进入本科第一批次者,可在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 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各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考试成绩折算分(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的10%)相加为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综合平衡,择优录取; 公共事业管理(听觉艺术展示)专业分男、女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及文化考试成绩折算分(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的10%)相加为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综合平衡,择优录取。 3、公共事业管理(群众文化管理)专业分男、女考生按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总分相加后的成绩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择优录取。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华侨和港澳、台湾考生,以及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5、凡近三年在国内外艺术大赛中获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几 项 规 定 1、考生的报名费、初复试费、体检费、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等均由本人自理。 2、新生入学后一律缴费上学。每学年学费10,000元,如有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新标准收取。住宿费、教材费等按规定另行缴纳。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的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4、上海生源实行走读制,确有特殊困难的远郊生源,视外地生源安排情况,另行审批酌情解决。 5、新生入学后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学年,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甄别,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6、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勤工助学金制,各类奖学金平均受奖面可占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50%左右。 近三年在国家级重大比赛与国际大赛中获奖的新生入学后,将根据获奖等级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1000元—10000元。 八、将试行专业人才常年选拔制度 本校从2007年5月起至2008年1月试行常年专业选拔制度。 1.专业人才常年选拔制度实行常年网上报名、集中测试、专家考核的方法(专家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组织),通过选拔的考生可直接进入2008年的专业招生考试的复试或三试(名额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5%之内)。 2.专业特别优秀的考生由三名以上知名专家推荐,或在国内外重要艺术赛事中获得大奖者,经校内外专家组成的小组考核认定,提交学校招生委员会讨论审定后 ,发专业合格通知(名额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5%之内)。 3.2007年的5月3日-5日,10月3日-5日为专业人才选拔日,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受理具体事宜,详细规定见2007年4月初的本校网页介绍。 4.根据上海市艺术人才培养会议的精神,从2007年起,将在舞蹈、戏曲表演专业的招生与教学中试行大中专一体化方案,具体方案另行报批。 学校地址: 上海市华山路630号 (或延安西路355号) 邮政编码:200040 招生办公室电话: (021) 62488077 (021)62486707 招生监督电话:(021) 62481917 咨询招生有关事宜,请拨打声讯电话:(021) 16867316 询问专业考试成绩,请拨打声讯电话:(021) 16862316 本校网页: (1)www.sta.edu.cn (2)www.sta.sh.cn E-mail: sx_zsb@126.com 公交线路(公交车):71、57、127、202、925、01、37(延安西路大门) 548、113、506、48(华山路大门) 莲花路校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211号(莲花路与平阳路口,近锦江乐园) 邮政编码:201102 招办电话:(021)64803939(带传真)(021)64800099—3201 公交线路:地铁一号线到莲花路站下车,往北走约十分钟。 公 交 车:122、729、867、946路及莘仙线至古美八村站下 附: 关于各专业考前辅导班信息: 华山路校区:1、报名时间:2007年1月13日一 14日 (请带报名照一张) 2、上课时间: 2007年1月23日一2月1日 (1)白天班: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全天授课 (2)晚上班:晚上18:00—21:00授课 莲花路校区:考前班报名和上课时间即为考试报名时间,各专业考前班在初试前3一5天内举办。 注: 本辅导班由学校组织各招生专业统一举办。 其他面向社会的各种考试辅导班的有关事宜及相关问题,请联系主办单位负责进行解决。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