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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监察部考录公务员专业笔试及面试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01/04 10:31  人事部网站

  中央纪委、监察部2007年考录公务员专业笔试、面试公告

  一、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人员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的规定,我委对已通过人事部公共科目考试的考生按照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依分数高低确定专业笔试和面试人员;另每类职位按1:1的比例依分数高低确定替补人选(名单附后)。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

  1、专业笔试

  时间:2007年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30。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张自忠路7号和敬府宾馆(电话:010-64017744)。

  2、面试

  时间:2007年1月13日至1月21日。

  地点、人员分组、面试注意事项及具体时间安排,张贴在笔试考场现场。

  三、参加笔试及面试携带材料

  (一)需提前提供的有关材料

  1、应届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

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并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教务处章。

  2、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人事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需同一底版,每张照片背面请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

  (二)报送材料方式与时间

  京内考生请于1月9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送到中央纪委机关;

  京外考生于1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送到中央纪委机关。

  送交材料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1号(交通路线:乘地铁到车公庄站下车,沿平安大街往东走500米路北)。

  (三)注意事项

  1、正式人选凡未按上述要求送交材料者,即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2、替补人选可自愿选择是否送交上述材料,未按上述要求送交材料者,即视为主动放弃替补资格。

  (四)考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钢笔或签字笔。

  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2、考生自行安排食宿。

  3、当正式入围人选放弃考试资格时,各职位按替补名次依次通知替补。截至2007年1月12日上午10时,停止通知替补。

  联系电话:59595466(报考中央纪委机关职位)、59595413(报考派驻机构职位)。

  附: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及替补人员名单

  中共中央纪委干部室

  2006年12月31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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