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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07年1月自考不准使用计算器课程一览

http://www.sina.com.cn 2007/01/05 09:18  广东考试服务网

  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有关课程考试大纲和命题要求,在2007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学历文凭考试时,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7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准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外。凡涉及有计算内容的课程,考生可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请及时通知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明确公布,监考时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2007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课程一览表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自学考试 学历文凭 使用计算器 通知

  附件:

  2007年1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不准使用计算器课程一览表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1
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5
2321
汇编语言程序设计(一)
6
8236
数学分析续论
7
8238
初等数学
8
8240
线形规划
9
8391
高等数学(一)(B)
10
8393
高等数学(二)(B)
11
8441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
12
8444
线形代数
13
8463
数学分析(二)(B)
14
8465
高等代数(一)(B)
15
8488
常微分方程(B)
16
849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三)
17
8493
微分几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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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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