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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哲》专题资料专题资料(11-20)

http://www.sina.com.cn 2007/01/08 15:20  恩波教育

  11.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根本区别

  决定力量历史发展动力有无规律历史的创造者

  唯物史观社会存在社会基本矛盾有人民群众

  唯心史观社会意识主客观精神无少数英豪

  历史唯心主义的基本形态:(1)宿命论主张历史发展由某种神秘的精神力量决定,而少数英雄人物则是这种精神力量的体现者。(2)唯意志论主张人的主观意志特别是英雄人物的主观意志决定历史发展的进程。

  12.为什么说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发展“趋同论”是错误的理论

  “趋同论”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是工业社会的两种形式,两者将遵循“趋同”的道路,共同进入“后工业社会”时代(信息社会)。“趋同论”的错误之处在于片面夸大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的联系,实质上是只承认两者的统一,否认了两者的区别(对立),是形而上学的片面性。抹杀了两种不同制度之间的本质区别。“趋同论”混淆了社会技术形态理论和社会经济形态理论的区别。

  社会技术形态属于社会生产力发展范畴,而生产力只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区分社会形态的质的标准。社会形态是以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不同而区分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而资本主义社会是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社会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治、法律及意识形态,而资本主义社会是少数人对多数人进行统治的所谓“民主”。按照社会运动规律,社会主义社会必然取代资本主义社会,而决不可能是两者最后“趋同”。

  13.可能性与现实性

  (1)区分可能和不可能。可能是指在现实中存在其出现的根据的东西。不可能性是指一事物的出现在现实中没有任何客观的根据和条件,因而它是永远不能实现的。

  (2)区分现实的可能和非现实的可能(抽象的可能)。现实的可能是在现实中有着充分根据和必要条件,因而在一定阶段可以实现的可能性。非现实的可能性则是在现实中虽有一定根据,但根据尚未展开、必要条件尚不具备,因而只在以后的发展阶段才可以实现的可能性。但抽象的可能毕竟是一种可能,因而区别于不可能。随着条件的成熟,抽象的可能性就可以转化为现实的可能。认识抽象的和现实的两种可能性的区别和联系十分重要。一方面,要看到两种可能性的区别,应该集中力量去办那些具有现实可能性的事情。否则就要犯左倾的错误;反之就要犯右倾的错误。另一方面,又要看到两种可能性的联系,积极创造条件,促使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抽象的可能变为现实的可能。

  (3)区分两种相反的可能。在事物发展中往往存在着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矛盾双方斗争中,既有新的一方战胜旧的一方从而使事物发展的可能,也有相反的可能。虽然就总趋势而言只有新生事物不可战胜一种可能。但这种总趋势由可能转化为现实,是在两种可能的反复斗争中实现的。

  (4)把握可能的量的方面。可能性有大小之分,即或然率,这就是对可能性在量上的测定。把握可能性的量的方面,分析或然率,这是精确地规定行动目标和实施步骤的重要条件。

  可能和现实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1)可能和现实是统一的,使人的主观能动性有发挥的余地。(2)可能与现实的对立,

  又使人的主观能动性有发挥的必要。(3)为了在变可能为现实的斗争中正确有效地发挥主

  观能动性,必须注意以下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其一是,在实践的基础上,要力求正确地反

  映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全面地把握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性,这是促进事物由可能变为现实

  的客观前提。其二是,在这个前提下,还需要经过主观努力和积极斗争,创设有利的条件,力争实现最好的可能。

  14.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问题的精髓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的共性,它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处处有矛盾;其二,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把握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意义在于:矛盾观点是辩证法的最根本的观点,因此,坚持矛盾的普遍存在是坚持辩证法的前提。根据矛盾普遍存在的原理,我们应当学会用矛盾的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矛盾的特殊性指矛盾的个性,即具体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也是指矛盾表现的多样性,从性质上看,有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之分。从地位看,矛盾发展是不平衡的,有主要矛盾、次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次要方面之分。从解决形式看,有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矛盾双方同归于尽、矛盾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以及创造出一种矛盾双方可以长期共存的形式。

  把握矛盾特殊性原理的意义: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要求我们必面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一马克思主义最本质的东西。只有具体地分析特殊的矛盾,我们才能把不同的事物加以区别,找出事物发展变化的特殊原因,从而找到解决矛盾的正确的方法。(对症下药;量体裁衣;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因人而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而不能采用“一刀切”的工作方法。

  (1)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分析方法;

  (2)要坚持从具体条件出发的分析方法;

  (3)要坚持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分析方法;

  (4)要坚持原则性和多样性相统一的分析方法;

  (5)要坚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出发的分析方法。

  15.价值评价及其尺度

  实践是一种满足人的需要的活动,它一方面要尊重客观规律,形成理性认识,另一方面要通过对客观事物的改造,创造和实现价值。这就要对客体可能具有的价值、实践改造后的意义、成果等进行科学的评价。一个科学的合理的价值评价,必须符合两个基本要求:一是对客体状况的正确认识,二是对主体需要的正确认识。只有那些既有利于社会发展,又对个人或群体有意义的需要,才是真正符合主体利益的具有客观必然性的需要。因而也是价值评价的最高尺度。

  例题:下列关于价值选择的论断中,正确的是( ABCD )

  A.价值选择是主体对客体的价值进行区分、辨别,并采取相应的、不同的态度和行动

  B.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是顺利实现价值选择的首要前提

  C.价值选择受各种主观和客观条件的制约,是多样性和统一性的统一

  D.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的统一,是实现价值选择的正确途径

  16.地理环境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地理环境是指与人类社会所处地理位置相联系的各种自然条件的总和。地理环境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是:

  (1)地理环境是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必要条件。地理环境既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场所,又为人类提供生活资料和生产建设的资源。

  (2)地理环境通过影响生产的发展,制约社会的发展。首先,地理环境影响劳动生产率的高低:优越的地理环境可使一个国家或民族获得较高的劳动生产率,从而加快社会发展速度;恶劣的地理环境可使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劳动生产率较低,从而延缓社会发展速度。其次,地理环境制约一个国家生产部门的分布。再次,地理环境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不同国家经济发展的特点。最后,地理环境制约一个国家生产发展的潜力和前景。

  17.文化的本质和功能

  文化有广、狭之分。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在改造世界的活动中体现出来的人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及其成果的总和。狭义的文化是指包括人们的风俗习惯、行为规范以及各种意识形式在内的复合体。文化的基本特征:(1)人化的形式。(2)社会的性质。(3)多样的形态。

  文化有四大功能:一是维护、调控社会发展的动力功能;二是知识传承的功能(信息功能);三是教化、培育、塑造人的功能。四是认识功能。

  18.社会发展道路的统一性和多样性

  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和主体的选择性使社会形态的更替呈现出统一性和多样性。统一性是指就人类历史总体发展纵向而言的,社会形态的发展将经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的依次演化。社会发展道路的多样性是指不同的民族可以超越一种或几种社会形态而跳跃地向前发展。

  由于矛盾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有些民族、国家并不是按照五种社会形态的基本秩序依次更替,而是表现出了某种跳跃,即越过某一种或某几种社会形态向前发展。

  处于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具有各自的特点,各个国家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所具有的典型意义的不同,不同国家和民族在社会形态转变中所采取的过渡形式各有其特点,也属于社会形态与社会发展道路之多样性的表现。

  社会形态更替的多样性并不能否定人类社会总体历史进程的统一性。某一民族可以跨越一定的历史阶段,但它的跨越不可能是同人类总体历史进程逆向的,相反,其跨越的方向同人类总体历史进程是一致的。实际上存在着社会形态及其生产力规定的跨越的限度。

  19.哲学易混淆知识点解析

  (1)区分哲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

  (2)不要将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特有观点混淆。如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与意识对物质的能动性、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与物质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认识是反映与认识和能动的反映。前者是所有唯物主义的共同观点,后者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特有观点。

  (3)旧哲学把哲学看成“科学之科学”认为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而马克思主义认为两者之间不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而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4)“意识转化成物质”是需要条件的。这一条件就是必须是正确的意识指导实践在改造世界中获得成功。因此,“意识可以转化成物质”的论断是正确的。“意识必然转化为物质”的论断是错误的。

  (5)“物质和精神是并行不悖的”属于错误的二元论思想。

  (6)“辩证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是一样的”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两者虽然都承认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否认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而辩证唯物主义承认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

  (7)“凡唯心主义者都不承认世界的可知性”,这一观点是错误的。大多数唯心主义者也承认世界的可知性。

  (8)唯心主义不等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不等于辩证法,有的唯心主义者也承认辩证法,有的唯物主义者(机械唯物主义)则采用形而上学的观点看待世界。

  (9)哲学的党性和阶级性既有联系也有区别。阶级性是党性的基础,党性是阶级性的理论表现。党性指的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立场的根本对立,阶级性指的是在阶级社会中哲学服务于一定的阶级及其利益。

  (10)“唯物主义产生于诚实,唯心主义产生于欺骗”的说法是不完全正确的。诚实有助于形成唯物主义,欺骗会导致唯心主义。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产生有深刻的认识根源、社会根源和阶级根源。

  (11)“意识是由物质产生的,因而一切物质都有意识”的认识是错误的。意识是由物质产生的,但并非一切物质都有意识。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结果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社会的产物。认为一切物质都有意识,是物活论的错误观点。

  (12)“可知论是一切唯物主义的共同点”的认识是正确的。

  (13)意识与主体是有区别和联系的两个概念。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主体是指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人,意识是主体的属性或功能,人脑是意识的物质承担者。没有意识的机体并非主体。没有主体的意识也是不存在的。

  (14)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割,但不能把物质和运动等同起来。

  (15)人脑是意识的器官,不是意识的源泉,任何意识都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错误的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歪曲反映。即使是荒诞的意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其客观原型。

  (16)“存在”是个多义词,哲学基本问题中与思维相对立的存在,是物质存在,这是正确的说法;另一方面,笼统地讲存在,既可以是物质存在也可以是精神存在。因此,“世界统一于存在”不是唯物主义的观点。

  (17)“物质的惟一特性是存在”的说法是错误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物质的惟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18)世界上存在脱离物质的运动,例如精神活动。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物质和运动不可分,任何运动都有物质承担者,精神活动同样存在物质载体,同时其反映的内容也具有客观性。

  (19)“客体是指客观事物”的说法是错误的。客观事物只是潜在的客体,只有进入主体认识与实践领域时才能成为客体。

  (20)“人脑产生意识和肝脏分泌胆汁一样”的说法是错误的。这是庸俗唯物主义的观点。它把人脑的生理活动同意识的心理活动混为一谈,把物质和意识看作就是一个东西,从而否认了物质和意识的对立,取消了哲学基本问题。

  (21)“先有设计图,然后进行建筑,这同物质在先、意识在后的唯物主义原理是不矛盾的”是正确认识。设计图是在人们长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并且在客观物质世界中可以找到它的根源。先有建筑设计,然后进行建筑说明和表现了人的意识的能动作用。

  (22)“意识能直接作用于客观外界”的说法是错误的。意识能反作用于客观世界这是意识的能动作用。但意识反作用客观外界必须通过实践,而不能直接作用于客观外界。

  (23)“只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人们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创造一切”是错误认识。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受客观规律性制约的,只有认识和尊重客观规律,才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为可只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他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创造一切这是唯意志论。

  (24)“物质这一范畴不过是人们纯粹主观抽象的结果”此为正确论断。物质是一个概念,范畴,属于理性认识的形式,必须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因而是正确的。

  (25)规律与规则不能混同,规律是事物固有的、客观的;而规则是人为制定的、主观的。当然,合理的规则必须要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

  (26)假象和错觉不是一回事情,假象是事物的一种现象,是客观的;错觉是错误的感觉,是主观的。当然,如果为假象所迷惑就会产生错觉。

  (27)唯物辩证法和诡辩论具有本质区别。第一,前者既承认区别又承认联系(既讲非此即彼、又讲亦此亦彼)。后者不承认区别只承认联系(不讲非此即彼、只讲亦此亦彼)。第二,前者既承认运动又承认静止(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后者只承认运动不承认静止(人一次也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第三,前者既坚持两点又分清主次,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后者虽然坚持两点但不分主次,属于均衡论。

  (28)不能把矛盾的同一理解成等同,同一是矛盾双方的同一,是以差异为前提的;也不能把斗争混同于斗争的具体形式,如错误地认为斗争即对抗。

  (29)矛盾斗争性的无条件性,不是讲矛盾双方的斗争不需要条件,不受任何条件约束,而是指矛盾双方的斗争在任何条件下都存在,但斗争的具体形式受不同条件的制约。

  (30)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不同于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因为普遍存在于特殊之中,没有超出特殊;整体由部分构成,但整体具有部分所没有的新功能,已经超出部分。

  (31)“事物既然是永恒发展的,就不存在静止或者倒退”,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事物的发展只是运动变化的一种状态。相对静止或者倒退也是运动变化的形式。

  (32)“度即关节点”是错误的论断。作为哲学范畴,度与关节点是密切相关的,但二者有不同的内涵。度是关节点之间的范围、区间,关节点是度的端点、临界点,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33)“运动”和“发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运动是指“一般的变化”,包括世界上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而发展是指一种特殊的运动变化——前进性、上升性运动。即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变化。发展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34)“矛盾的特殊性存在于矛盾的普遍性之中”是错误认识。矛盾的普遍性是从矛盾的特殊性中抽象概括出来的。所以,矛盾普遍性只能寓于特殊性之中,绝不能将它们的关系颠倒过来。

  (35)“矛盾双方在任何条件下都能相互转化”是错误认识。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离开条件去谈转化是诡辩论的错误观点。

  (36)“因为内容决定形式,所以新内容不能采取旧形式”。此观点是错误的。对内容决定形式不能作机械的理解。新内容的发展,不但要求新形式来为自己服务,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应该而且可能利用旧形式为自己服务。

  (37)“凡是现实中具有可能性的东西,都要努力创造条件实现它”。此观点是不正确的。在现实中具有可能性的东西存在着很复杂的情况。有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我们要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实现好的可能性,尽力避免坏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

  (38)要划清哲学上主要的理论界限,清楚它们的对立所在。(1)唯物论和唯心论,是哲学的两大基本派别,它们在世界本原问题上对立。(2)可知论和不可知论,它们在世界能否被认识问题上对立。(3)一元论和二元论,它们在世界是否统一的问题上对立。(4)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它们在世界状态问题上对立。(5)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是两大根本对立的历史观,它们在社会的本质和历史的创造者问题上对立。

  (38)要区分认识的基础、对象、本质和起点。认识的基础是实践;认识的对象是客观事物;认识的本质是能动反映;认识的起点是感觉。

  (39)主体与客体除了相互依赖之外,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在生产实践中,主体客体化,即人的知识、能力、目的等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物化;在消费认识中,客体主体化,即外部事物及其规律,内化为人的体力和智力等本质力量。

  (40)认识是反映和创造的统一,反映在创造中实现,创造以反映为前提,两者统一的基础是实践。只讲反映否认创造的观点是机械反映论,只讲创造否认反映的观点是先验论。机械反映论和先验论都是错误的。

  (41)中国传统知行观既有唯物主义的,也有唯心主义的。荀子、墨子等是唯物主义知行观的主要代表。其思想可概括为行先于知。老子、朱熹、王阳明等是唯心主义知行观的代表。其基本思想可概括为知先于行。

  (42)认识开始于感觉,这是正确的观点,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可接受。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感觉问题上的分歧在于,感觉是不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

  (43)经验论和唯理论都有唯物和唯心之分,唯物主义经验论与唯心主义经验论的区分在于,是否承认感性经验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唯物主义唯理论与唯心主义唯理论的区分在于,是否承认理性认识是对客观客观事物的反映。

  (44)理性认识必须回到实践中去,说明了理论只有在与实践的结合中才能发挥其作用。“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理论什么也实现不了,为了实现理论就需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这些看法不是讲理论不重要,而是讲脱离实践的理论,不与实践结合的理论毫无价值和意义。

  (45)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相辅相成,共同促进认识活动的发展;但非理性因素要以理性因素为基础(灵感是生长在汗水这块肥沃土壤中的智慧之花)。看不到非理性的作用和片面夸大非理性的作用都是错误的。

  (46)主观(认识)与客观(实践)的统一,不仅指主观正确反映客观,即主客观相一致,而且指主观反作用于客观。

  (47)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会相互转化,但不能由此得出结论,相对真理是包含有谬误因素的真理。

  (48)辩证思维方法在现实中找不到直接对应的实体,但不能据此认为它是纯主观的。因为辩证思维方法本质上是主体化了的客观规律和关系,其客观原型就是事物的客观规律和辩证关系。

  (49)逻辑与历史的关系可视为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主观要反映客观,但这种反映不是机械的反映,而是能动的反映。可见,逻辑是“修正”了的历史。

  (50)美国哲学家詹姆斯认为“有用即真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判断一种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唯一的标准是通过实践检验。“有用即真理”是一种唯心主义的观点。

  (51)生产关系是所有关系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全部社会关系的基础。随着社会实践和科技文化的发展,人们的社会关系也将日益多样化(例如网络关系),但这些关系都是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

  (52)区分社会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上层建筑的核心。社会意识形态的核心是政治法律思想,上层建筑的核心是国家政权。

  (53)区分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形式、社会意识形态。社会意识从层次上来划分,可分为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社会意识形式是高层次的社会意识,根据与经济基础关系的紧密程度,划分为社会意识形态和非社会意识形态;社会意识形态是指社会意识形式的一部分,在阶级社会有阶级性,非社会意识形态,主要是自然科学、形式逻辑、语言学、心理学等等,没有阶级性。

  (54)经济成分的多样化带来了思想意识的多样化,不是指导思想的多样化,指导思想属于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对经济基础(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反映,意识形态的性质取决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性质。

  (55)文化的社会功能,即文化对经济、政治的反作用,不能与物质经济的决定作用相提并论,文化决定论和文化无用论都是片面的。

  (56)“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基本的原理”的说法是错误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不是历史唯物主义最基本的原理。历史唯物主义最基本的原理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57)“没有人就没有人类社会,所以人的因素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的说法是错误的。人口因素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它对社会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续的作用。它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是社会的生产方式。

  (58)“人类社会只有在一定的地理环境中才能存在和发展,所以地理环境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决定因素”的说法是错误的。地理环境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自然条件,它能对社发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而不能起决定性的作用。对社会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社会的生产方式。

  (59)“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一个独立因素”的说法是错误的。科学技术属于生产力,但它不是生产力的一个独立的要素。科学技术只有渗透和物化在生产资料和生产者上,才能起到现实的生产力的作用。

  (60)“生产关系(经济关系)是一种客观的物质关系”是正确的论断。各种类型的生产关系都不是按照人们的意志任意构成或按照人们的愿望随意选择的,生产关系是生产力的形式,它和生产力一样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它是人们在生产中形成的一种客观的经济关系、物质关系。

  (61)“社会意识依赖于社会存在,因此,社会生产力越发达,社会意识也就越先进”的说法是错误的。此话前提是正确的,但得出的结论不对。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它的发展水平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具有不平衡性。

  (62)个人(包括历史人物)不是历史的创造者,但由个人组成的群众则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因为个人与群众的关系,实质上是部分与整体关系的体现。历史唯物论是历史一元论,不是历史多元论,是物质生产决定论,不是精神意识决定论。

  (63)哲学上的“自由”和政治上的“自由”是不同范畴的概念。哲学的“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即掌握了事物的规律和本质;而政治的“自由”是针对纪律而说的。哲学上的“自由”指导政治的“自由”。

  (64)不要混淆历史观的核心问题与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历史观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问题。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

  (65)“世界何者,豪杰而已矣,舍豪杰则无世界”。这是梁启超的唯心主义英雄史观。

  (66)“在人们创造历史的活动中,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此话中的“谋事在人”承认人的能动作用,但“成事在天”则带有宿命论和唯心史观的色彩。

  (67)“个性自私”观点的错误在于违背了“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科学论断。

  (68)有人认为,历史朝代的更替和变迁是按照土德、金德、火德、水德、木德的顺序进行的,史称“五德始终说”,这种观点属于历史循环论的错误观点。

  (69)关于人的价值观问题,萨特认为人的价值在于自由,它是通过人的“自由选择”实现的。这种观点抛弃了人的社会属性,离开社会和集体来谈个人,离开社会历史规律来谈自由,宣传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坚持了抽象的人的价值观。是不科学的看法。

  (70)“人性善”、“人性恶”、“人性有善有恶”、“人的本质属性是理性思维”的观点都是不科学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性在社会中形成”。

  20.《马克思主义哲学》重点原理 (请参阅考研教材复习)

  (1)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原理;

  (2)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3)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原理;

  (4)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

  (5)辩证的否定观;

  (6)否定之否定规律;

  (7)矛盾的同一性(统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重要原理,容易结合

和谐社会考核)

  (8)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

  (9)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

  (10)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11)事物矛盾变化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坚持“两点”和“重点论”的统一;

  (12)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或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

  (13)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14)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原理;

  (15)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16)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17)社会规律和人的自觉活动的辩证关系原理;

  (18)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的主体,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

  (19)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的原理(包括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决定性与主体选择性的统一、社

  会发展过程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的统一,社会发展过程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20)人的本质和人的价值的原理。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辩证关系原理;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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