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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局2007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01/09 20:09  人事部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07年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公告(二)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22号)要求,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中国海事局”)2007年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一)确定面试人选原则

  面试人选笔试分数必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最低分数线,其中:

  1.报考各直属海事局局机关(即省级直属机构)的综合管理类职位的总分为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55分;

  2.报考各直属海事局非省局机关(即市、地以下级职位)的综合管理类职位总分为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50分(注:不含黑龙江、广西地区的职位);

  3.报考黑龙江、广西地区非省局机关(即市、地以下级职位)的综合管理类职位的总分为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不低于50分。

  各职位严格按照考生笔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人员名单

  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统一定在2007年1月23日-1月27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直属海事局自行确定,并由各直属海事局通知到面试考生。

  三、面试地点

  中国海事局2007年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由中国海事局直属的各海事局具体实施,在全国设立13个面试考区(面试考区设置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二),各考生的面试地点设在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

  四、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外语水平等。

  五、面试确认

  请各考生于2007年1月12日之前与所报考的各直属海事局确认。确认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二)。电子邮件确认方式为:标题格式:“****(姓名)面试确认”;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通信地址及邮编、电子邮件地址。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各直属海事局规定的面试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试。

  2.考生面试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准考证主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考生报名登记表以及其他有关满足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系

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携带有关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通报有关部门。

  3.面试结束后,通过面试的考生应参加相关考区组织的体检。体检结果由中国海事局统一对外公布(另行公布)。

  4.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面试期间有关食宿由各直属海事局免费提供,有关体检费用也由各直属海事局承担,其中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身份以人事部确认为准。其他考生食宿和体检费用自理。

  5.为保证有关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将及时在国家人事部网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上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6.中国海事局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监督电话:010-65293075,E-mail:zhouchunfa@msa.gov.cn。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07年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面试考区设置及咨询电话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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