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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2007年公务员考录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www.sina.com.cn
2007/01/10 17:22 人事部网站
建设部关于2007年公务员考录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人事部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我部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2007年公务员录用面试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序号):(查看) 三、面试确认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1月19日至1月22日,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1月16日下午5:00前以电话方式向我部确认(电话010-58934515),确认时通知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确认同时将本人有关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yuanl@mail.cin.gov.cn,标题格式为:“姓名+报考职位面试确认”,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信息:准考证号、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们将按规定递补面试人选。 四、递交材料 (一)参加面试考生,请于1月15日前将下列材料邮寄到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机关人事处: 1、考生报名登记表(需贴一寸近照),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工作证、户口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收件人: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机关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835 信封上请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所寄材料不退还。 (二)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主证、学生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五、其他事项 (一)面试考生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考生在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咨询电话:010-58934515,联系人:袁雷。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 二○○七年一月十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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