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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2007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http://www.sina.com.cn
2007/01/11 18:35 新浪考试
北京服装学院2007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本科:
说明:其中艺术设计(服装)包括三个专业方向:服装艺术设计、针织服装设计、时尚传媒设计;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与环境艺术设计)包括二个专业方向: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与纺织品艺术设计)包括四个专业方向:珠宝首饰设计、皮革设计、旅游品策划设计、纺织品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包括两个专业方向:公共艺术设计、装饰雕塑设计。上述各专业方向在学生入学一年后确定。所有专业均全国统招、文理兼收。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高职(专科):
二、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并无色盲、色弱者。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1.70米以上,男生身高1.80米以上,未婚,形体比例匀称,符合模特基本条件者。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根据《中学生体育合格证标准的试行办法》的要求,未达到体育合格标准(免修体育者除外)者; 被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之日止)者;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及考试: (A)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与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与纺织品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摄影(时装摄影、商业广告摄影、)、动画(新媒体与动画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动画专业: 1、方式: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以下各考点中任选一个,在指定的时间内由考生本人面报并参加考试,不可在各考点间重复考试。有高职专业招生计划省市的考生,本科、高职专业可以兼报。 2、时间、地点:
注:为方便广大考生在北京考点应试,特安排两场专业考试(3月8日、3月9日),考生可任选一天参加考试,但不得重复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3日—5日三天,每天8:30—16:30。 3、报名手续: (1)、考生既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函购、面购,也可在报名时到考点面购报考材料。 (2)、报名时必须出示当地招生办签发的《专业课考试报名资格证》。 (3)、考生在收到报考材料后,必须逐项认真填写表中内容(学校专业考试准考证号由学校填写),填写报考志愿时请在指定位置正确填写专业代码,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填表时要求:字迹清楚,书写规范。 (4)、报名时须交材料:按要求填写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影印件;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一底版)照片四张,将其中两张分别帖在报名表、准考证指定的位置上,并交纳报名考试费。 4、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可在以上考点中任选一个参加报名、考试。 5、考试科目:(1)素描、(2)创意速写、(3)色彩(水粉) 6、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本地区招生办签发的《专业课考试报名资格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的所需用品(考试纸除外)自备。 (B)艺术设计(传媒设计与公关艺术)专业: 该专业只在北京服装学院设有考点,报名(初试)时间为2007年3月3日---3月5日,3月6日上午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时间为2007年3月7日。其它相关要求同上。 1、初试内容(面试):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及形体观察。 2.复试时间与科目: (1)2007年3月7日上午:笔试与口试 (a)笔试:给一篇媒体广告策划案例,结合市场需求,运用全新的观点进行分析论述; (b)口试:相互沟通的能力、协调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2)2007年3月7日下午:创意速写。 (C)绘画(油画)、绘画(中国画)专业: 该专业只在北京服装学院设有考点,报名时间为2007年3月3日---3月5日,考试时间为2007年3月7日。其它相关要求同上。 考试科目:(1)素描、(2)创作草图、(3)色彩(水粉)。 (D)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专业: 1、报名方式:一律由考生本人在考点面报 2、报名时间:2007年1月17日-18日 3、报名手续: (1)、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办函购、面购报考材料; (2)、按要求逐项填写报名表、准考证(学校准考证号除外),字迹清楚、书写规范,; (3)、报名时须带下列材料: (a)按要求填写好的报名表及准考证; (b)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同一底版)三张,并将其中两张分别贴在报名表及准考证指定位置上; (c)报名时必须出示当地招生办签发的《专业课考试报名资格证》; (d)报名考试费:初、复试费。 4、初试: (1)时间、地点:2007年1月19日—20日,在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进行; (2)科目: (a)量体:测定身高、三围尺寸、形体比例等(自备泳装); (b)模特技巧:包括步态、造型、乐感等(女生自带高跟鞋)。 5、复试: (1)时间、地点:2007年1月21日在北京服装学院进行; (2)科目: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自备泳装); (b)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片段(自备伴奏音乐CD盘及服装道具,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c)口试或命题小品片段:文艺常识、语言表达能力或即兴表演能力。 三、录取: 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 (1)本科艺术设计、摄影、动画、绘画及高职各专业按综合分(专业课科目平均分×50%+文化课科目平均分×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传媒设计与公关艺术)专业按综合分(专业课总分×50%+文化课科目平均分×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专业成绩查询: 请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zsjy.bict.edu.cn查询。 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于4月15日前发给“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持此证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当地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规定: 一、学费: 1、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10000元。 2、人物形象设计(高职)每人每学年学费15000元。 3、影视动画(高职)每人每学年学费19000元。 二、复查: 新生入学后,进行全面复查。凡与国家教育部招生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如专业复查考试与专业入学考试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处理。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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