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考改革方案:五类考生可降分照顾录取

http://www.sina.com.cn 2007/01/18 18:01  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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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类特长生允许自主招收

  -五类考生可降分照顾录取

  -回温报考需参加综合评价

  记者昨天从温州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温州市2007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今年我市进一步扩大了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允许学校招收特长学生。各校在自主招收有特长的学生时,不单独组织专业加试,专业成绩以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成绩为准。

  -允许自主招收的七类特长生条件为:

  (1)温州市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排球、篮球、足球、

乒乓球、田径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2)国家一、二级运动员证书获得者;

  (3)2007年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体育传统项目组个人项目前6名、市区初中组个人项目前3名;

  (4)温州市区第十八届中学生体育节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5)2007年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各类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县级一等奖)获得者;

  (6)2007年温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有关比赛个人项目的一、二等奖获得者;

  (7)2006年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中学生健美操比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招收特长生可在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50~70分(省一级重点高中70分,省二级、三级重点高中、市级重点高中60分、一般普通高中50分;对体育特别优秀的考生其录取分数线还可适当降低)内择优录取。

  -可降分照顾录取的五类考生为:

  1、下列考生可在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分数予以照顾录取:

  (1)、烈士子女下降20分;

  (2)、因公牺牲军警人员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下降10分。

  2、下列考生可在普高(不含省一级重点)、师范类、职高类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分数予以照顾录取:

  (1)、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下降20分;

  (2)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子女下降10分;

  (3)现役军人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和台湾籍考生下降5分。(注:照顾取最高一项)

  -特别提醒

  不在原籍就读,要求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学生,须持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学生本人户口簿于4月9日前到当地中招办报名,参加当地学业考试(鹿城区户口在外就读回温报考的学生,报名时间为4月6日~8日);体育考试可回原籍参加,温州市范围内也可以在就读学校参加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体育考试成绩温州市范围内通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在温州市范围内可在就读学校参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盖印后,在全市范围内通用。

  在市外就读,要求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考生,均需参加市、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考生须向当地中招办提供7~9年级音乐、美术、体育、劳动技术、信息技术、研究性学习或社会服务等科目学期考核成绩,参加当地中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科学实验操作、小论文4个项目的终结性测试。孙丽 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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