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招收保送生政策: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7/01/20 10:28  《北京考试报》

  从今年起,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及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将被取消当年保送资格及高考资格。这是教育部日前出台的2007年高校招收保送生政策规定的。

  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维持原有保送生资格范围不变的同时,2007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要重点强化对保送生资格的审查和推荐过程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拟录取保送生的文化测试和考核,进一步规范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程序,加大公示力度,严肃招生纪律。

  据介绍,违规作假取得保送资格的行为,经查实后将记入考生的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保送进入高校学习的作假学生,将被取消学籍。违反规定推荐保送生的中学将受到通报批评,教育部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直至取消其今后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处理。

  高校要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范围内录取保送生。具有推荐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要在生源所在中学公示,由省级招办对本地区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予以公示并确认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集中公示。教育部要求高校必须对拟录取的保送生进行文化测试及相关的考核,以保证保送生生源质量。所有测试和考核工作都要在中学寒假开始后进行,避免影响中学正常教学。

  教育部还要求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天津外国语学校等16所外国语中学进一步完善和公示本校制订的推荐办法,并报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备案后在全校公布。中学要根据公布的推荐办法,严格选拔本校综合排名前20%的学生,经中学和省级招办两级审核公示后,报教育部集中公示。

  据了解,符合保送条件的省级优秀学生、相关竞赛获奖学生、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及公安英烈子女,要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符合保送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向有关高等学校提出申请,由高等学校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记者:姜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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