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4月自考新增法律专业(独本) 每年4次考试

http://www.sina.com.cn 2007/01/20 10:45  深圳特区报

  昨日,市招考办转发省招考办《关于在我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通知》,我省将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首次开考时间定为今年4月。

  此次我省开考的自考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是为了适应我省培养法律专门人才的需要,满足高等教育非法律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层次和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需求。主考学校为中山大学,面向全社会开考。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国家承认的非法律专业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不受性别、年龄、户口所在地的限制,均可报考。每年开考4次,考试时间定在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首次开考时间定为2007年4月。(记者:李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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