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教育局:初三高三寒假补课不得超过一周

http://www.sina.com.cn 2007/01/23 10:33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今年寒假将至,西安市教育局昨日下发通知,明确寒假期间,全市中小学校除初三、高三年级可以进行不超过一周的补课外,其他年级一律不准补课。

  据悉,西安市小学(含盲聋哑学校、民办小学)于2007年1月30日放假;中学(含民办中学)于2007年2月6日放假;全市中、小学统一于2007年2月26日报到,2月27日正式上课;保育院、幼儿园原则上不放假,在孩子减少的情况下,保教人员可轮流休息,不得强制家长接回孩子。

  通知要求,西安市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本着有利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实施素质教育原则,切实安排好寒假生活。寒假期间,全市中小学校除初三、高三年级可以进行不超过一周的补课外,其他年级一律不准补课,也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补习班或辅导班。

  西安市和有关区县将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和教师,教育局将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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