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税局系统2007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01/23 18:39  人事部网站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国人厅发[2006]146号)精神,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再组织专业知识笔试,根据录用计划数和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

  (一)报考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市(州)以下综合管理类职位的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二)笔试合格考生中,凡符合《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调剂公告》中综合管理类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且服从全省统一调剂的考生,由本人申请,经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审核确认后,确定参加面试的调剂入围人选。

  (三)面试人员名单(含调剂入围人选)见附件1。

  二、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面试内容及方法

  面试工作由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内容按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有关规定,采用结构化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面试不设及格分数线,但如果参加面试的考生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考官组可以出具该考生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书面意见。

  (二)面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人员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07年2月1日下午16:30。考生报到、资格审查地点:云南省国税局祥瑞宾馆(昆明市春城路196号[春城路海鲜街旁])。

  请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于2月1日下午16:30在云南省国税局祥瑞宾馆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和面试顺序抽签。考生按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和具体时间。

  参加面试考生报到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以下证件均为原件):

  (1)身份证

  (2)公共科目准考证

  (3)学生证(在校应届毕业生提供)

  (4)毕业证、学位证(在校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

  (5)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在校应届毕业生提供)

  (6)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从人事部网站下载,贴照片)

  (7)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背面用铅笔书写姓名)。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按以上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2007年2月2日至2月3日两天(每天上午8:00,下午:14:30开始)。

  (二)面试地点:云南省国税局祥瑞宾馆(昆明市春城路196号[春城路海鲜街旁])。

  (三)考生注意事项

  (1)没有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报到、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和录用资格。未提供上述资格审查资料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2月1日下午16:30分,所有考生须在报到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及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及顺序。

  (3)考生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公共科目准考证、学生证(在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在校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

  (4)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总成绩的计算、公布:

  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原则确定考生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公布。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面试只进行一次,请各位考生准时参加。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录用资格。

  2、对于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考生,一旦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对于缺乏诚信度,提供虚假资料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

  五、体检

  (一)按照录用计划数的1:1的比例,以总成绩高低严格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1号)的规定。

  (二)体检时间:请注意人事部网站公告。

  (三)在体检过程中,对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如报考人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

  1.对体检合格考生,由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对象的考察结果。考察时间为2007年3月。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在人事部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期限为7天(不含节假日),举报者须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2007年4月。

  八、备案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应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备案时间为2007年4月。

  九、录用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确定职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其它事项

  (一)严格招录工作纪律,对采取欺骗手段弄虚作假取得录用资格的,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

  (二)请考生注意登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各项事宜。

  国家人事部网址:www.mop.gov.cn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

  (三)本次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招录工作,由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部署。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联系电话:0871—3121915。

  特此公告。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00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7年招录国家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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