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2007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01/23 18:45  人事部网站

  按照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7 年考录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 确定面试人选的方式和原则

  对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报考职位将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数超过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按计划录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考官小组的组成

  面试将分为两个考场,每个考场的面试考官由区局有关领导、区局人事处、监察室和外聘专家组成,面试实行主考官负责制。持有省以上

公务员主考部门认定资格的面试考官比例不低于面试考官总数的50%。

  三、 各职位面试最低分数线

  各职位面试最低分数线

  四、 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

  五、参加面试携带的有关材料

  (一)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

  (二)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三)应届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毕业证书;

  (五)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缺少上述证件者或实际身份与报名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 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07年2月2日---4日

  面试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机关(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19号)。

  七、其它注意事项

  (一)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于1月30日—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打电话与我局人事处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未打电话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空缺人数将从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者中递补;

  (二)考生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食宿费自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0471-4306613、4306614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监督电话:0471-4313609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网站:www.nmgsj.gov.cn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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