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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2007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01/23 18:47 人事部网站
吉林省国税系统2007年招录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分数线 经人事部批准,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总分9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为50分),凡达到合格线考生,均可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2)。本次考试不再进行专业考试。 2.人员调剂 所有入闱人员均参加面试(总成绩达到90分,行政能力测试成绩达到50分,小数点后一位数字可四舍五入),面试比例1:3.3。结合综合成绩排序情况,并根据报考职位、职位空缺或职位入闱人数不足及专业等情况进行事后跨专业、跨地区调剂(征得考生本人同意确认)。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3.参加面试的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与吉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07年1月29至2月3日。 面试地点:长春市(具体地点、时间及当日参考人员在吉林省国税局官方网站上另行通知)。 2.面试考生报到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证件均为原件): (1)身份证; (2)学生证(应届毕业生); (3)公共科目准考证; (4)毕业证书(社会在职人员); (5)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 (6)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 三、面试 (一)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法进行。 (二)总成绩的计算 1.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各占25%,面试占50%。如:行政职业能力64分,申论50分,面试80分,则总成绩为:(64+50)/4+80/2=68.5。按“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5%+面试成绩×50%”确定考生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将于2月15日前在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按职位公布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 1.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1:1的比例,以总成绩高低严格依次确定体检范围人员,对考生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1号)规定进行体检。 2.体检时间:2007年3月中旬。 3.任何个人进行的复查结论一律无效。对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生资格、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表现、道德品质表现和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的考察。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将于2007年3月下旬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名单。 五、公示审批 经考核、体检合格,将拟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人员名单上报人事部,由人事部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要求举报者必须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录用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确定职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七、考试录用纪律 1.考试录用工作严格按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违反本《公告》规定录用的公务员,取消录用资格。 2.对采取欺骗手段弄虚作假取得考试录用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3.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得录用,已录用的取消录用。为保证考录工作的公正性,将招考职位、录取结果等情况,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面试只进行一次,不安排补考,请各考生准时报到、参加。未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二)面试、体检期间,考生食宿自理。考生免交有关考务费用 (三)成绩查询。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www.chinatax.gov.cn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www.jl-n-tax.gov.cn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431-88994066 13351502868 电子邮箱地址:rs2@jec169.com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监督电话:0431-88994636 (四)本次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招录工作,由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部署。 附件1:吉林省国税局系统招录2007年国家公务员面试时间安排表 附件2:吉林省国税局系统招录2007年国家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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