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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名师谈2007司考复习六大方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 15:50 新浪考试
主持人:感谢郑老师为我们做的详细分析。在我们的聊天进行的同时,有很多网友一直在关注着我们的访谈,很多网友也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就是说现在已经开始准备了,到底应该怎样复习?在接下来将近8个月的时间里,到底怎么样才能比较高效率地去复习? 下面就请郑老师给大家重点谈一下备战07年司法考试,在复习方法上应该从哪些方面来把握? 郑其斌:我刚才其实也提到了我们对司法考试的复习应该严格抓住司法考试的命题规律来进行,因为我们一直强调考试仅仅是一个考试,它跟你掌握多少知识可能并不具有必然的关系,所以我们必须要根据司法考试本身的规律来进行,不是说你的法律知识比较深厚你就一定能通过这个司法考试,这个我们可以从司法考试在考场上的这些考生看出来,很多法学硕士、博士都在考场上失败了,其实你很难说他们的法律知识不行,他们其实更多是在于他们影视的能力不行,也就是本身对于司法考试的规律没有把握。所以,我们说的复习方法也主要是紧紧抓住它的命题规律。我想备战07年的司法考试主要从这几个角度,我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提示: 第一,我们一定要加强对历年真题的学习和研究。因为司法考试考了这么多届,而且它的命题已经基本规范、基本稳定了,所以我们可以通过研究它历年的真题来研究命题人的心理。我们通过把握命题人的心理来预测2007年司法考试命题的时候考哪些东西,所以对历年真题的研究是我们司法考试复习的前提。因为面临一个东西,首先你得知道它是什么,而对于司法考试的复习来讲,我们首先要知道司法考试考什么,这是第一个角度、第一个方面。 主持人:有很多老师和通过考试的朋友们都在强调真题确实很重要,那么,考生到底应该怎样来把握真题?是要反反复复地做吗?还是说每做一遍都要去总结规律?具体的操作应该怎样来进行? 郑其斌:要求大家对历年真题进行学习和研究主要是要求大家,我们通过真题中去把握命人的命题规律,具体来讲,我们做题的时候对历年真题我们的使用方法,我们推荐的办法是拿着这一套真题来了以后,首先我们自己做一遍,做一遍以后对答案,看自己错在哪儿,这是一个提高自己知识能力的问题。然后对每一道试题我们来琢磨,主要是琢磨几个方面:第一,当然是这道题的基本知识,考的是什么,这是最基本的东西,也是提高我们知识能力的一个问题。第二,我们要琢磨或者是说重点要琢磨的是它的命题思路,这一道题它虽然考的是这个法条,可能很多题都考这个法条,而这个法条看起来很平淡,就是几个汉字组合,但是我们必须要通过研究这道真题知道命题人对这个法条中哪一个词语是最感兴趣的。那个法条并不是所有的文字要考,它只关注其中某些词语、某些汉字,所以我们通过命题,通过这个真题的研究,我们要把握命题人的这种命题思路,也就是命题心理,这是要着重去把握的,这也是我推荐大家为什么去研究真题的一个重要的方面,这是对于真题利用的一个方法。 第二个方面,我们说司法考试的复习战略主要是从发条的角度。因为我们刚刚说过最后我们对司法考试命题的规律是根据发条的重要性,发条是最重要的。我们说发条很重要,我们并不是说所有的发条都很重要。所以,我们要有策略地去复习重点法条。这一句话其实就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我们从后面来讲大家要熟悉重点发条,1.2万多个法条不可能都被考到,每一年司法考试只考到400多个法条。当然考生马上会问,考试之前哪知道考哪四百条,其实我也不知道。在2007年司法考试之前,我也很难告诉你考哪四百条,但是任何一个优秀的司法老师都应该有能力告诉你哪些法条是绝对不考的。根据我们的研究表明1.2万条法条其实只有4000多条法条可能被考到,也就是有7000多接近8000条法条是不可能被考到的。也就是拿着一本厚厚的法律法规汇编拿来看,只有三分之一的东西有可能被考到,三分之二的东西是不可能被考到的,我们花大量精力研究那些法条,最后三分之二的工夫都白用了。或者说如果考虑到有些法条晦涩难懂,比如《海商法》,比如一些《票据法》,比如经济法中一些法律,比如环境保护法,这些法律本身就晦涩难懂,这时你如果花精力把它搞懂,其实考虑这些因素,你可能会花更多的时间是做无用功。所以,法条我们要做的第一步是把重点的法条勾出来,哪些法条是要考试的,复习的第一步是勾出可能考到的4000多个法条。 第二,有策略地复习这些法条。我们要把握这几个角度: 1,命题的角度,对一个法条应该把握这个法条哪些文字是可能被命题人用来做文章的。考生说我怎么知道这个法条考哪个,又不是我命题。但是研究真题就是研究这个,研究真题就要研究人家这些命题人所谓的教授们、专家们他们到底看重的是这个发条中的哪个汉字,这是第一。要把握命题思路、命题角度、命题规律。 2,发条的体系化。跟命题规律的研究是结合在一起的,我们刚才讲命题规律的时候提到,现在的命题越来越强调综合性、体系化。一个题并不单独考这一个法条,而是考了很多法条,所以必须把这些法条都掌握了才行。那这些法条并不是随意组合,都是有规律,所以我们要加强法条的体系化,这是应对综合性。 最后,对于法条我们一定要去记住它。实际上记的技巧有很多,我们一直说司法考试,我认为最让人郁闷的一件事就是司法考试不让带法条,如果把法律书带进去翻都能考过,但是不让带。我们就要记住,即使我们把1.2万法条删到4000法条也是很多的,所以要技巧。我们强调诗歌化,每一个法条或者是多个法条组成诗歌,我们都读过唐诗宋词,每一个法条都编成五言绝句或者是七律来记住,必须通过这样的方法才能把它记住。这是我们讲的第二个角度,那些重点发条我们要有策略地复习它,然后记住它。 第三个方面,分阶段、系统地分析,多次地重复记忆,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这就讲到了我们司法考试要考的两个问题,其实司法考试要求每一个考生或者是每一个要通过的考生都必须具备知识能力和应试能力。首先你必须具备法律知识的素质,如果从来没学过法律去考司法考试,我这个人做选择题特别厉害,拿一个硬币一扔就能做出选择题,你应试能力很强,但是没有法律专业知识很难。所以,我们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司法知识,我们要分阶段系统复习。现在可能有些考生已经开始自己在家里面复习了,我们在复习的第一阶段必须要全面地搞懂司法考试可能考到的知识点,把司法考试可能考的知识点要一网打尽。我们也是要注意两个角度,第一,你必须知道哪些要考,哪些不要考,把可能考的东西划出来。第二,对这些可能要考的东西全面搞懂。这可能要花比较多的时间。这可能并不需要大家去搞多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去复习一下重点东西,第二阶段再复习一下重点东西,每次花的时间都很短,这样可能每次都会有遗漏,每一次都搞最核心的东西,次重点的,但是考试也可能考的东西就给遗漏了。所以,我们主张第一次必须是全面地系统地去搞懂所有可能考到的知识点,把这些所有可能考到的东西全部搞清楚,我们可能要花较长的时间来完成这个工作。当然这个过程当中我们最终目的是要记住它,我们也要多次重复记忆。这个重复并不是说你去听一些辅导班,弄几个阶段,每个阶段都讲不同的东西给你重复。而是我们的重复是要从不同的角度重复,第一次搞懂了之后,第二次比如我们可以做题,通过做题把这些知识点重复了。还有一个复习手段,因为必然有一些重点和次重点,你可以对一些重点的问题再次进行重复,去学习、巩固它,通过多次反复从不同的角度来进行的这种重复记忆,通过这种手段最后完善我们的知识结构,提高我们的法律知识本身的水平,完成司法考试对我们的第一个要求,就是知识能力的要求。知识能力提高了,这是我们参加考试的一个基础。 复习方法的第四个角度是提高应试能力,也是司法考试要求的第二个角度,必须有会考试的能力,只有会考试才能通过这个考试,这是中国人惯用的手段。我们的考试虽然很多人批评它有很多弊端,但是它相对来讲还是一个比较公平的机制,它可以选拔比较优秀的人才。但是它确实有一些弊端,你有知识了,你没有应试能力应该过不了,但是你没有知识,光有应试能力仍然过不了。但是有知识没有应试能力也不会通过,这就是为什么法学硕士、博士甚至教授考司法考试过不了的主要原因,并不是没有知识,而是没有影视能力。所以,对影视能力的提高,我们是主张大家多做题,反复多做题。现在考生就说,现在市场上不知道该做什么题,因为现在市场上一方面出版的题特别多,每一个出版社都出了大量的题,不知道该选哪个。另外,真正拿过来以后发现那些题跟司法考试的真题又相差很远。这就是我们在做题时候首先第一步就是选好题,你把一些比较好的题给选到,这是要做到的。第二,需要学会用题。我曾经听过一个考生说做了1万道题,一套是308道题,就是30套,你关在家里考了60天试。你如果真的做了一万道题,到考场上没有哪个题你没做过,但是最大的弊端是上了考场以后觉得这题太熟悉了,我都做过,但是忘了当时选了哪个正确答案,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会用题,一定要从多个角度用好题,千万不要做一题扔一题,觉得这个题知道了,对了还是错了,就扔了。我们一定要学会用题,题本身的考点你要知道,这是我们对这个题利用的第一个层次也是最初的层次,考试考点本身要知道。 第二个对这个题利用的角度是要把握这个题的命题思路。这个题既然是比较好的题就比较符合司法考试命题规律的题,我们就要知道这道题的命题思路是什么,对法条是怎么考的。 第三个角度,解题技巧。我们说选择题的解题一定是有技巧的,当然你如果完全懂得,解题技巧可能用途不是特别大。但是对于那些我们似懂非懂的知识点,通过一个比较有效的解题技巧一定能够得到正确的答案。 最后,我们要知道它的相关知识点,其实就是体系化,就是前面所说的命题规律综合性的考察。对于这个考点我们要知道它相关密切的考点还可能考什么。说一句非常坦白的话,对于我们从事司法考试辅导来讲,我给你出了一道题,不敢保证2007年司法考试一定会考我这一百道题中的题,不敢给你这个保证,考原题不可能。虽然后来又碰上了,那纯属巧合,考前一定不敢告诉你一定会考这里的题,但是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这些题相关的知识点一定会考到,也就是相似的点,对于同一个考点这一个法条一定会被考到,但是你要知道这个法条换一个角度是在哪儿,相关知识点我们必须要掌握,也就是我们说的加强体系性的学习,这是对题我们要从这几个角度来把握。这也是提高应试能力一个重要的方法和标准。 这是复习方法的第四个角度。 第五点,一定要有效地利用教材,每年法律出版社都会出一些辅导用书,这些辅导用书是非常有用,也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我们一定要学会用它。这些辅导用书是一个基础,但是它是符合司法考试大纲的要求,但不是所有的内容都会被考到,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会有效地利用这个教材。 第六个角度,其实就是应对理论性加强的考察,加强理论素养的学习和训练,有针对性地进行理论学习,一定要注意,考论述题加强理论性,这是司法考试中心一直在喊的一个口号,也是很多法学家所提倡的一个命题趋势,但是千万不被这个口号所迷惑,它的理论性的加强不可能是非常非常的深入的理论的考察,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我们自己的学习有技巧性地提高我们的理论水平。我们说有技巧用一句不太正式的语言就是奇技淫巧,其实就是我们作做题的时候能够得到高分。虽然我们知识储备没有得到很大的提升,在很短的时间理论得到很大提升是很难的,但是学一些小技巧可以较大幅度提高我们的论述分数,这是我们可以努力的方向,这是复习方法,从这些方面给大家做一些提示。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司法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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