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可相互转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1日 11:37  重庆青年报

  我市即将出台职业教育地方性条例

  “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可以相互转学。”这是我市即将出台的《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草案)》中规定的。昨日,在《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草案)》的立法座谈会上,市教委相关负责人就该条例进行了解读,我市部分职校负责人、老师对新条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职校与普高学生可相互转学

  该条例规定,“职业学校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学籍、学分互认;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可以相互转学。”

  市教委相关人士表示,在职业学校中实行学生学籍、学分互认,可以让学生在职校和专业学习中进行自由选择,不必因为中途转学而从头学起。

  同时该人士介绍,职校生和高中生可相互转学,是因为不少职校生在学习一年之后又想回到普通高中考大学,“因为职校第一学年的课程与普通高中一年级的文化课相差无异,所以制定这一条例也可让已在职校读书但又想回到普高继续大学梦的学生,不必再重新读高一。”

  这条规定一旦贯彻执行,将彻底打破此前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学生不能相互转学的门槛。

   “学分银行”不一定三年毕业

   中等职业学校的累积学分还被形象的称为“学分银行”,作为突破传统的专业限制和学习时段限制的一种新的成绩计算方式,学生参加技能培训、考证要算学分;先学专业课后学文化课,学完一门算一门学分,然后按每门课程学完应得学分累计;达到一定学历层次要求的学分数后,就给予相应学历。同时,允许学生不按常规的学期时间学习,像在银行存款一样,学习时间可集中也可中断,即使隔了几年,曾有的学习经历仍可折合成学分。

   市教委相关人士解释到,今后,学生不一定非要学完三年才能毕业,“何时修完学分即可毕业。”即学生若在两年半内修完学分也可拿到相应的毕业证书。这对来自贫困地区的学生有帮助,若因家庭贫困学生也可在中途辍学之后继续未完成的学业。

   5类学生可全额免费读职校

   《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草案)》中规定,“对退役士兵、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三峡库区移民子女、城镇享受低保人员子女和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全额资助学费,包干补助生活费和住宿费。”据了解,以前我市全额免费读职校的学生只有3类,这次条例中补充了退役士兵和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2类。

   重庆职业管理技术学校负责人表示,职业学校的学生80%都来自弱势群体家庭,“除了这5类人群外,职校生还有许多农村子女虽然达不到这5类补助标准,但生活也非常困难。这些来自农村的职校生,即便每个月200元生活费对他们的家庭来说也非常困难,所以也希望政府考虑一下这类贫困生的生活、学习补助。” (记者:王萃 代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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