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河北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合格线划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 16:48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目前,200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院校联考工作全部结束,考试成绩2月7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网站查询(网址:www.hebtu.edu.cn)。根据今年考试情况,结合我省音乐类专业招生实际,省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了音乐类专业联考合格线:200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声乐、器乐、舞蹈合格分数线均为50分。合格证印制后下发。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考生报考对音乐有要求的专业(以下简称音乐类专业)均须参加我省联考并合格。报考省外院校组织加试的音乐类专业的,联考和院校组织的加试均须合格。报考使用我省音乐联考成绩录取的音乐类专业考生,只需参加我省联考并合格。独立学院(本科三批)、民办院校的音乐类本科专业和所有院校的音乐类专科专业,均使用我省联考成绩。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注意,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合考试合格线,是对音乐类考生的最低要求,不是音乐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也不是院校提档

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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