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4所示范高中向初中校分配招生指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6日 10:21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安京京)全市74所被认定的示范性普通高中,今年都将参与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校招收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试验。今年“招优”,各初中校要按照“招优”计划的120%推荐优秀生,示范高中将参考中考成绩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示范高中分配部分招生计划到初中校的试验启动于去年,旨在加强北京初中学校建设,提高初中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去年全市共有43所示范高中参与试验,共接受713名经初中校推荐的优秀生。

  今年,这一招生试验将扩大覆盖面和招生规模,本市74所示范高中全部参与试验。市教委还将加大指标分配比例,各区县要将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5%—10%用于“招优”,示范高中比较集中的区县,学校要面向其他区县“招优”。

  今年本市中招“招优”方案增加差额录取,初中校将按招生计划的120%向示范高中推荐。各示范高中在中考成绩出来之后、统一招生录取之前,根据各初中校差额推荐的人数,采取测试和面试形式,最终确定

录取名单。目前各校具体分配指标正在制定中,届时将收录在中考《招生简章》中,预计4月中下旬与考生见面。

  虽然去年参加“招优”的考生也参加了中考,但其

录取结果暂时不与成绩挂钩。今年,为了提高“招优”录取学生的质量,已被推荐录取的优秀生仍需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5科文化课考试。“招优”时将参考其升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中考中招相关政策执行。已被“招优”学校录取的考生要承认录取结果,其所填报的其他志愿自动作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其他形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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