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7年普通高考体检工作实施意见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 21:14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昨日出台,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对因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但生活能自理,且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经设区市、县(市、区)残联和高招办审核确认,并按规定填写《2007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残疾考生登记表》后,应准予其参加普通高考。

  今年我省各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均安排在经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联合审核确定的医院进行,非经公布的医疗机构,以及体检规定时间以外,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一律无效。今年我省仍指定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体检)和福建省临床检验中心(临床检验)为省级终检单位。(本报记者:叶琦)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高考论坛 高考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9,500,000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