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招新举措:录取总分相同 两类考生优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 16:31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王荟)在今年的北京市中招工作中,如遇到总分相同的情况,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可优先录取。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昨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对总分相同如何录取做了详细规定。

  按照要求,各学校在录取时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招生考试总分,含加减分),依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如遇总分相同者,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优先录取,然后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三个单科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顺序录取。

  首次增加“招优”录取

  去年,北京市中招招生录取方式只有提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两种,今年则首次增加了“招优”录取。

  “招优”即“将示范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校招收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将招生计划的5%-10%用于招收优秀生工作,并鼓励跨区开展“招优”工作。

  参加“招优”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全市招生统一文化课考试,并需将“招优”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已被“招优”学校(专业)录取的考生要承认

录取结果,其所填报的其他志愿自动作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统一招生录取。

  首次发放“考生卡”

  今年中招报考,各个区县还将首次为考生发放“考生卡”。

  通知要求,5月8日至10日各区县中招办将要为本区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打印“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生卡”(以下简称“考生卡”),并下发到考生手中。考生在参加统一招生加试、提前招生报名及补录报名时要向招生学校提供自己的“考生卡”。

  首次规定退档生管理

  通知还对退档考生的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

  已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报到。确因各种原因不能报到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录取学校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不报到理由。首录学校在同意退档的考生报名材料上签注意见并加盖校章或招生专用章。

  10月31日后仍未报到的考生报名材料要按规定时间退回考生所在区县中招办。

  为严肃招生纪律,各招生学校不得接收已被其他高级中等学校录取尚未办理退档手续的学生入学,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先上课后办理审批手续的办法,违者一经查实,将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

  考试院还要求,经批准有“加试”要求的学校(专业),对“加试”合格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招生学校(专业)录取满额为止。在统一招生录取工作中,将推广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凡条件具备的学校均需参加远程网上录取。

  语文仅燕山用“大纲卷”

  在试卷使用上,今年中考试卷仍分为“大纲卷”和“课标卷”。语文学科燕山使用大纲卷,其他区县使用课标卷;数学学科所有区县使用课标卷;英语学科东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怀柔区、延庆县使用课标卷,西城等13个区县使用大纲卷;物理学科通州区使用大纲卷,其他区县使用课标卷;化学学科所有区县使用课标卷。

  此外,今年的体育学科测试在5月中旬前完成,比以往提前了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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