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符合条件自考生4月26-27日可申请免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 14:55  安徽商报

  日前,记者从合肥市自考办获悉,符合条件可以申请2007(上)自考课程免试的考生,可于2007年4月26日~27日,携带毕业证书原件、等级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学籍表、相关学时学分证明等,以及填写好的申请表,到合肥市自考办申请免考课程。

  据了解,根据我省的自考课程免考规定,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或独立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提供毕业证书即可)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提供毕业证书即可)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含跨专业报考本科要求加考的相应的专业专科课程)。

  高等学校的专科、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以免考同一学历层次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程。

  此外,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如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英语”课程。数学专业毕业生报考,可免考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等。

  凡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凡参加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曾嵘 胡霈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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