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侨考生”高考照顾10分 需侨办开俱身份证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 10:46  北京日报

  昨天,记者从市侨办获悉,今年办理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学生中、高考身份证明工作即将开始,据悉“三侨考生”办理完身份证明后,高考分数将享受10分的照顾。

  据市侨办负责人介绍,“三侨考生”是指父(母)是回国定居的华侨,其子女具有北京市的常住户口,称归侨子女;父(母)是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其子女具有北京市的常住户口,称华侨子女;从国外回国定居并就学的华侨,称归侨学生。今年本市办理参加高考的“三侨考生”在3月20日至4月20日办理身份证明;参加中考的“三侨考生”在5月10日至5月31日办理身份证明。“三侨考生”办理完身份证明后,报考高中时(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考生原有分数的基础上每科加1分录取;报考普通高等院校时,在考生原有分数的基础上提高1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市侨办负责人还介绍说,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京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在京借读的华侨学生不享受上述照顾政策。“三侨考生”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政府侨务办公室办理身份证明,具体可上市政府侨务办网站(www.bjqb.gov.cn)查询。(记者:周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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