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校2007年首次在冀吉晋皖黑招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 18:27  《北京考试报》

  北京考试报讯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2007年香港高校可在内地25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其中河北、吉林、山西、安徽和黑龙江为首次招生。

  教育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07年香港高校内地招生新规。香港树仁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珠海学院等4所高校首次获准内地招生,与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学院、香港教育学院一样自主招生。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参加内地统招。

  教育部规定,自主招生的香港高校要在7月7日前结束录取,比往年至少提前一个月。香港理工大学负责内地招生的沈老师告诉记者,该校跟去年一样,大部分专业不需要面试。个别需要面试的专业将于6月底7月初举行面试,

录取名单也提早至7月初公布。据了解,香港大学此前也宣布取消英文笔试,以简化录取程序。

  香港高校可在25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它们分别是上海、北京、天津、重庆、山东、广东、广西、江苏、江西、河南、湖南、湖北、四川、浙江、

福建、辽宁、海南、陕西、贵州、云南、河北、吉林、山西、安徽、黑龙江等。(记者: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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