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3月20-21日领申请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 11:03  《北京考试报》

  昨天和今天两天,200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者可到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认定申请表。

  据北京市教委日前发布的安排规定,今年春季受理申请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2日,认定时间为5月14日至6月22日。申请者可在北京市教委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中“教师资格认定”一栏查询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等事项。

  据了解,从今年春季开始,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校教师资格受理报名地点由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改在北京教育学院。

  对于户口不在北京的申请人,其思想品德鉴定,既要有工作单位的证明,又要有在本市存放人事档案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北京的,要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记者: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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