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7年4月自考新生4月3日可领取准考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 17:15  《北京考试报》

  北京考试报讯 记者从市自考办获悉,新生4月3日可领取4月自考的准考证。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注册区县自考办领取准考证,否则影响参加考试。

  据了解,补办准考证的老生,也可同日领取。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要妥善保管,以免遗失。需领取考生通知单的考生,可同日领取。4月2日起至开考前,考生可自行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查询考试通知单并打印。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在以往考试中,总有个别考生记不清自己的考场、座次号,影响参加考试。没有打印条件的考生,一定记清自己所报考课程的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座次号。

  据悉,办理准考证前,新生需先在网上办理新生注册手续,选定专业报考相关课程。报考成功(所报课程已缴费)后,重新登录网上报考系统首页,输入注册登记号,点击查询报考结果信息单按钮,取得正式准考证号,凭身份证和正式准考证号办理摄像及其他手续。只注册不报考课程的考生注册信息无效;注册并缴费,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摄像手续的考生不能办理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另悉,自今年3月1日起,东城区自考办将在新办公地点接待考生,区自考办有关老师提醒报考4月自考的新生,要到新址领取准考证。东城区自考办新址为东城区和平里中街27号(54中分校院内),考生可乘坐18路公交车在142中站下车。乘104路快车、125路车的考生需在兴化路站或和平里北街站下车。考生可拨打电话85118180详细咨询。(实习记者:任卫军)

  小贴士

  平时可把准考证放在家里或名片夹里,以免折损;

  进入考场后,要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子右上角,待监考老师检查;

  最好能熟记准考证号,以便于查询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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