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中考报名于4月6日至10日进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 11:19   河北日报

  农民工子女与市区户口考生待遇同等

  9类考生可获照顾加分

  本报讯 记者从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获悉,石家庄市2007年中考报名工作将于4月6日至10日进行。农民工子女与市区户口考生享受同样待遇;9类考生可获照顾加分,最高加分额度可达50分。

  该市教育考试院规定,长期在石家庄市区从事工商企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凭“工商营业执照”或工作单位证明及暂住证可按市区户口考生对待,在就读学校报名。

  据了解,本次

中考录取优惠照顾考生的条件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全国重大国际比赛以及国家主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以及全国竞赛计划中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或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照顾50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及二级运动员照顾20分;烈士子女照顾16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受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及受省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照顾8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及台湾籍青年、侨眷高知子女照顾10分;各县(市)、矿区农村农业户口考生,系独生子女的照顾8分;报考高中的现役军人子女照顾8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8分;报考师范类院校的考生,父母一方是中小学教师的照顾8分,父母双方均系中小学教师的照顾16分。(记者: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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