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07年高考录取规则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 17:51   今晨6点

  胶东在线消息 昨日,教育部门公布高考录取规则,根据规定,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参加统考外语语种。

  根据规定,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等学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对超过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等学校,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主动沟通后,如果仍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等学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学校。

  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记者 李凤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高考论坛 高考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