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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江苏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及考生须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 18:16 新浪考试
来源:江苏省人事厅 2007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及考生须知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公务员考试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用于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试;是按照确定的招录计划,针对相应的空缺职位进行的面向社会公开的竞争性考试。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 公共科目笔试是针对公务员岗位任职能力和职位要求进行的考试。通过测查应试人员从事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达到对报考群体初步筛选的目的。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将按规定比例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 二、考试科目及方式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三个科目。 A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A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和《申论》三个科目; B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B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两个科目; C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C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两个科目。 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同A类。 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加试法律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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