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高考体检工作4月10日到23日进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 15:3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我市高考体检工作将统一安排在本月10日—23日进行。市招委强调,对在招生体检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及干扰招生体检工作的,将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据了解,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是高校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为提高体检质量,原则上都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城区体检医院按照区域划分:锦江区在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武侯区在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成华区在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青羊区在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和成都市第九人民医院;金牛区在成都市第八人民医院和金牛区人民医院;高新区在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各郊区(市)县体检医院由当地招委和卫生局统筹安排。对于报考军事、武警院校的考生除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外,还应参加军队院校招生体检,其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愿意复检的考生可提出书面申请,考生也可放弃复检。复检所有费用考生自理。

  按规定,凡需免外语听力测试的听力残疾考生,应向区(市)县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将残疾证复印件附在申请书背面。复检和听力残疾考生检测工作由市招办组织安排,时间定为4月27日—28日,届时由各区(市)县招办指派专人带考生到市招办。(记者: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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